有用的記錄和文件都藏在裏面。
圖書館由專業人員打掃,保持涼爽幹燥。
和聖旨之類的東西。是接到聖旨的人收集的。如果丟失或損壞,殺頭是大罪。
說到竹簡和其他至今挖出的東西。其實大部分都是陪葬品。故意復制車主的相關證件並隱藏起來。
壹:雖然沒有記載是誰保存了這封信。但我覺得不屬於作家本人。
無論什麽時代,都不可能因為自己寫的東西忘了,就去備份自己的信件。這在常識上講不通。
我認為收件人保留了它。
如果是官方敵視,就更有必要保存。妳可以隨時參與他的壹封信。
如果學校不同,也可以作為論據反駁和保留。不僅古代有,現代也有,比如魯迅,胡適。也不可能因為意見不壹而撕毀信件,這是我們知道的。雙方都保留了對方的親筆信。
二:說到後援。
除了保留原版和個人收藏外,文字廣為流傳。
剩下的備份形式可以稱為記錄。
舉個簡單的例子。
有壹天皇帝下令OOXX。
然後就會有專門的史官記載:X年X月X日,XX皇帝頒布法令說OOXX。然後放在倉庫裏。
圖書館的書將被精心保存。
流傳至今。我們看過的文獻可能會說:XX皇帝說OOXX。這個表格。不是故意寫OOXX,而是被史家記錄下來的。
希望接下來的討論能幫到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