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省界沿山勢劃分,便於管理。在古代,山和水兩岸的居民和官員都要跋山涉水到對岸辦事,非常不方便。為了便於管理,以山川為界。祁連山、太行山、黃河秦晉段、金沙江等。歷史上壹直是縣與省的分界線。
第二,把民族風俗習慣相同的地區民族劃分為壹個省和地區,便於管理。我國少數民族具有大群體居住、小社區居住的特點,所以根據民族社區的情況設立了省級行政區,如內蒙古面積大,新疆面積小的寧夏。
第三,大省分成小省,方便管理。歷史上江南省湖廣省體量巨大,人口眾多。為了便於管理,統治者將江南省分為江蘇、安徽兩省,將湖廣省分為湖南、湖北兩省。
第四,跨越山河,分省是為了管理方便。按山勢劃分省界,有壹個缺點,就是便於行進,便於防守,但對於水沒灌進來的地方,很難進攻。所以歷代統治者都刻意不根據某些地區的山川走向來劃分省界,比如把陜西劃到秦嶺以南,把東明縣(今山東)劃到黃河以南的河北,把安陽新鄉劃到黃河以北的河南。
第五,強弱合夥人,以富帶貧,是為了便於管理。總的來說,中國的省的劃分是壹個省由壹個富的地方和壹個或幾個窮的地方組成,這樣可以使各省更加均衡,便於協調發展。比如江南分省的時候,並不是按照山勢分為江南和江北兩個省,而是縱向分為安徽和江蘇。各省有富庶的皖南、皖南,略落後的皖北、蘇北,不會造成強省太弱,省內太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