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並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在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時,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3)16周歲以下的公民,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申請簽證,必須向韓國駐華大使館或代辦機構提出申請。妳需要的材料是:
1,護照(原件1份1份),護照有效期半年以上;
2.照片(1):近期2寸白底照片(照片背面需簽名);
3.身份證復印件(1份);
4.個人名片(1份)提供的地址、電話、姓名必須正確真實,可以聯系本人(沒有的可以不提供);
5.以下財務能力證明材料中任意兩份在職證明(含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以確認最近六個月信用卡或儲蓄卡的交易記錄,最近六個月存取款記錄存折復印件可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