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消防設備的標準要求是什麽?
施工現場消防器材配置標準為1。廚房:面積在100_以內,配備3(4)個滅火器,每50_增加1個滅火器。2.材料倉庫:面積小於50_,滅火器數量不少於1個,每50_(如果倉庫內可燃材料較多,應相應增加)增加不少於1個滅火器。3.施工辦公區和水泥庫:面積在100 _以內,滅火器數量不少於1個。每50_,應不少於65,438+0個滅火器。4.可燃貨物堆場:面積小於50_,滅火器不少於2(4)個。5.電機房:配備不少於1的滅火器。6.電工室、配電室:滅火器數量不少於1。7.垂直運輸設備(包括施工電梯和塔吊)的司機室:配備不少於1個滅火器。8.油庫:面積小於50_,滅火器數量不少於2(4)個。每50_,應不少於1個滅火器。9.臨時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面積小於50_,滅火器不少於2(4)個。10.木材車間:面積小於50_,滅火器不少於2(4)個,每50_增加1個滅火器。11.值班室:配備2個滅火器和1消防水龍帶,直徑65mm,長20m。12.宿舍:每25天配備1個滅火器。建築面積超過1000天時,每500天設置壹個2m消防水池。13.臨時動火作業場所:配備不少於1滅火器等消防輔助設備。14.在建建築:建築樓層面積小於500_,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每500_,增加1個滅火器。非施工樓層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配備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