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大的民族凝聚力和自強不息的精神是以色列國家發展的不竭動力。猶太人是壹個遭受巨大痛苦的民族。歷史上有過幾次大遷徙,大流散,猶太人被奴役,被驅逐,被殺害。尤其是二戰期間,600萬猶太人被德國納粹殺害。“逆境造就人”。這些歷史經歷並沒有讓猶太人滅絕,也沒有讓他們屈服。相反,他們錘煉了猶太民族高度的愛國主義精神和不屈不撓的鬥爭精神。世界上約有12萬猶太人,其中壹半生活在以色列,另壹半生活在國外。無論猶太人在哪裏,他們總是關心自己的祖國,盡壹切可能幫助和支持自己的國家。有猶太人居住的地方就有猶太人社區,他們竭力影響東道國對以色列的政策,其中美國的猶太人群體最大,對美國對以色列的政策影響也最大。生活在國外的富裕猶太人不僅回國投資,還向學校、研究機構和慈善機構捐贈大筆資金。猶太民族自強不息、奮鬥創新的精神壹直為人們所稱道。正是憑借這種精神,猶太民族培育了許多傑出的歷史人物。被稱為改變世界歷史的偉人馬克思是猶太人,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也是猶太人。據統計,超過30%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是猶太人。正是本著這種精神,猶太民族把沙漠變成了肥沃的土地,把貧窮變成了財富,把軟弱變成了力量。這種精神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第二,重視教育,把知識教育和傳統教育結合起來,提高民族的綜合素質。以色列重視教育,將其視為創造未來的關鍵。主要方法有:第壹,教育投入壹直很高,壹直保持在GDP的9-12%。政府每年每個小學生花費3938美元,每個大學生花費11036美元,均高於其他發達國家。以色列猶太人中,38%接受過高等教育,70%接受過中等教育,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二是把教育放在法律的基礎上,成為法制教育的國家。《義務教育法》規定,5-17周歲兒童必須接受免費義務教育,18周歲未完成國家規定課程的成年人必須完成高中課程。此外,還有國家教育法、高等教育委員會法、學校督導法、特殊教育法,規定了教學內容、具體管理、普通培訓和特殊教育,甚至學生的課時。三是註重啟發式教育。無論是中學還是大學,教學都比較寬松。但是中小學的課時是有規定的。學校教育應當每周四天,每天不少於八小時,周末每天不少於五小時,周五不少於四小時。這些規定要求學生主要在學校和教室消化課程,以減輕學生負擔,避免復雜的作業。第四,重視課外教育。參觀展示二戰時期猶太人悲慘經歷的大屠殺博物館,是每個學生的必修課。學校還組織學生參觀許多博物館、展覽館、農產品展、花展等。,讓學生接受愛國主義教育和廣泛的課外知識。第五,軍事教育是青少年成長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18-26歲猶太人,男性服兵役三年,女性服壹年半。這其實是學校教育的延續。在部隊裏,年輕人接觸到壹些先進的武器裝備,他們培養了各種必要的技能。與此同時,他們培養了團隊精神,團結,合作和相互支持。這些都為以後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第三,科技立國,科技興國,使以色列在當今世界綜合國力競爭中取得了驚人的勝利。以色列前副總理兼外長西蒙?佩雷斯曾經說過,在以色列這樣的國家,靠的不是天,也不是地,而是科技。以色列年均降雨量200毫米,水資源嚴重缺乏。沙化土地占土地總面積的60%。多年來,以色列在農業科技研發、荒漠化防治、節水農業、工廠化養殖、農作物品種改良與推廣、生態農業、植物保護等方面的成就舉世矚目。農業人口從占全國人口的70%減少到現在的3%,小麥、花卉、水果、棉花等農產品不僅自給自足,而且大量出口。以色列的高科技產業異軍突起,信息產業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新興企業數量僅次於美國,位居世界第二,高科技出口占全部出口收入的70%。電子產品的出口占所有工業產品的40%。軟件業已成為國際軟件業的主要力量,是國際公認的軟件設計中心。近年來,以色列在衛星圖像、納米技術、反導系統、農業新技術開發、太陽能發電、生物技術等領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以色列發展高科技有以下值得註意的特點:壹是有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做後盾。以色列從事高科技研發的科學家和工程師比例世界第壹。根據1999的統計,每100人有145人,而美國有85人,日本有70多人,德國不到60人。以色列25%的勞動力從事技術行業,這也是世界上最高的。人均來說,以色列的科技出版物數量也是世界第壹。二是相關法律和配套政策法規為高新技術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科技立法主要包括《工業R&D鼓勵法》和《投資鼓勵法》。前者規定政府對企業的R&D項目提供壹定比例的無息貸款,由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風險,鼓勵企業投資高新R&D,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後者規定政府對具備壹定條件的工業、旅遊、農業等領域的投資項目提供壹定比例的投資補貼和減免稅等優惠條件,以吸引投資。以色列壹貫重視對科學研究和發展的投資。2000年,R&D投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5%,居世界第三位。以色列還鼓勵國防技術向民用轉移,將整個高科技產業提升到壹個新的水平。三是重視國際交流與合作。以色列以開發的科技成果為資源,生產和銷售知識產品,擴大在國際市場的份額,並通過科技合作進壹步提高科技水平。以色列的科技合作主要集中在美國、歐洲和遠東地區。最大的合作夥伴是美國,其次是德國、法國和其他西歐國家;俄羅斯、烏克蘭和其他國家有雙邊合作協議。以色列還與中國簽署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以色列與壹些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工業發展合作基金,與美國的合作基金已達6543.8多億美元。以色列科學家在外國雜誌上發表的科學論文中,有1/3是與外國科學家合作的。絕大多數的大學畢業生都要在國外壹流科研機構工作1-2年,才開始在國內的科研工作。以色列大學的知名教授大多也是美國和西歐著名大學的客座教授,美國和西歐的知名教授也經常在以色列大學任教。這有利於以色列學者與外國的交流,從而掌握世界最新科技動態。第四,科技發展有超前感。“小荷剛露出尖角,上面就有蜻蜓。”20世紀90年代初,以色列開始調整以高科技為核心的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信息產業,使之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信息產業處於主導地位後,更加重視生物技術的發展,以期在21世紀的科技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為了適應全球化,以色列開始制定新的科技政策,重點是降低高科技公司的稅收負擔,減少高科技公司外流,培育高科技跨國公司。以色列千方百計捕捉未來高科技發展的新趨勢,試圖在科技領域占得先機,搶占制高點。
第四,以色列不斷探索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道路。為了確保國家存在和民族生存,以色列必須著力發展國防工業。軍事技術的發展及其向民用產品的轉化也促進了民用工業的發展。在這片狹小貧瘠的土地上,只有發展高科技產業和生化農業,以色列才能走出繁榮之路。從國家發展戰略的決策機制來看,以色列國家機構盡力保證科學決策,將國家管理置於法律基礎之上。在與國民經濟相關的重要部門,有首席科學家參與制定政策。每項法案都必須在議會三讀通過。雖然有壹些缺點,但可以避免重大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