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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同治劍03

根據網絡信息,中國通史和史記等。

周朝:公元前65438年+公元前0046年-公元前256年,約790年;

西周:公元前1046-公元前771,約275年;

東周: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56年,約514年。

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約294年;

戰國: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約254年。

公元前256年,秦國打敗洛邑,殺了周雲王,東周滅亡。

《子鑒》成書於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56年為周朝,共五卷* * *,以周天子的日期為日期,自公元前255年為秦朝,以秦帝的日期為日期。

公元前221年,秦朝被消滅,實現了國家統壹,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國家。

公元前255年到公元前221年這34年屬於戰國時期,不屬於周朝。

1,春秋

魯史家把當時各國報道的重大事件按年、季、月、日記錄下來,壹年中有春夏秋冬四季,把這種編年史稱為《春秋》。孔子編纂並修訂了魯史家編纂的《春秋》,成為儒家經典之壹。《春秋》記載了從公元路引年(公元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共***242年的重要事件。因為其中記載的史實的起止年份大致相當於壹個客觀的歷史發展時期,歷代史家都以《春秋》為題作為這個歷史時期的名稱。為敘述方便,春秋始於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周平王東移東周,止於公元前476年(周四十四年)戰國前夕。

2.戰國時期

春秋以後,齊、楚、燕、漢、趙、魏、秦七個諸侯國連年征戰。當時人們把這七個諸侯國稱為“諸侯國”。蘇秦的弟弟蘇代在《戰國策·燕策壹》中說:“天下有七個戰國的地方,燕國就弱。”可見當時的七個諸侯國都有戰國的稱號。到西漢初年,“戰國”壹詞的含義還沒有改變。直到西漢末年,劉向編著《戰國策》壹書,才開始用“戰國”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名稱。戰國始於公元前475年(周元王元年),止於公元前221年(秦二十六年)秦統壹六國。

3.爭議:

關於春秋戰國的分界和戰國起始時間,主要有三種觀點:

觀點1: 476公元前,周元王元年,這是主流觀點。翦伯贊、辭海都支持這個觀點,大部分教科書也采納這個觀點。

觀點二:公元前403年,韓、趙、魏瓜分了晉國,它被周天子承認為諸侯國,這是戰國七雄實際形成的開始。範文瀾的《中國通史》采納了這壹觀點。

觀點三:有人認為《孔子春秋》的代表作14(前481年)是春秋戰國的分界,也有人認為《左春秋年譜》的終結年(前468年)應為戰國之始。呂祖謙大事記采用公元前481的觀點;林春浦的《戰國年譜》采用公元前468年的觀點。

社會發展是連續的,社會發展的大方向是向前的。總的來說,社會形態是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由此可以推斷,周朝的政治制度優於商朝。同樣,商朝的政治制度優於夏朝,夏朝的政治制度優於三皇五帝。

1,三皇五帝時期:部落聯盟

中國有不同文化體系的氏族部落:野蠻人生活在南方,彜族生活在東方;居住在北方的氐人;生活在西部的羌人或戎人。最終,生活在中原的黃帝部落打敗了黎族(屬於南方蠻族)和(屬於羌族),形成了以黃帝部落為主,顏地民族和彜族為輔的部落聯盟。

所謂五帝,實際上是* * *主導,相當於壹個武林盟主,在自己的地盤(門派)內有很強的領導權,但對其他門派只是名義上的領導權,其他門派處於高度自治狀態。

2.夏朝:創造世襲王位。

隨著技術進步、社會發展和財富增加,夏朝廢除了“禪讓”制度,確立並逐步確立了皇位世襲制,逐漸從原始公社過渡到奴隸國家。夏朝實際控制的領土逐漸增多。然而,受交通和人口條件的限制,其他總督仍然處於高度自治的狀態。

3.商朝:諸侯眾多。

作為諸侯,商朝的農業、手工業和商業都比夏朝發達。取代夏朝後,國家機構逐漸成熟,進壹步鞏固了皇位世襲制。皇位繼承制度以長子為主,弟為輔,幼子有皇位繼承權,部分私生子有分封權。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對各地原有勢力進行統治,出現了許多原始小國(諸侯)。《史記·殷本紀》:“周武王東征至金夢,八百諸侯反叛殷墟。”

周朝是從壹個位於齊、魏、河洛之間的“小國”發展起來的。取代殷商朝後,無法有效控制商朝的所有領土。

萬壹另壹個“諸侯”變得比周強大,會取代周朝嗎?

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周朝統治者采取了兩種措施:武力征服諸侯和分封諸侯。

1,武力征服。

在前商朝的大部分地區,人民在文化等方面與周人有很大的不同。雖然周朝取代了商朝,但習慣上還是保留了商朝的祭祀。封周之子武庚為諸侯,將商地分作三份,命其弟、蔡叔、霍叔監視武庚。商朝滅亡兩年後,武王病逝,太子宋冀繼位。繼承權的問題引起了周朝內部的不和。武庚看到了壹個機會,聯合東方的舊諸侯國,如燕、、,來對抗周朝。周公率軍東進,消滅了商鞅和盟軍懷壹的軍隊。孟子說周公滅五十國。《易史》說,自以來,周* * *滅國99國,降國652國。上面提到的國家數量可能不可信,但大部分小國被消滅,建立了較大的諸侯國,大部分小國被制服,遵守了周朝制度,向紂王進貢,這是事實。

2、分封同姓為諸侯。

周朝的分封制不同於夏商朝的分封制。從商周的世襲繼承來看,在夏商時期,諸侯國的君主由本族的人或者有直接血緣關系的人擔任。

周朝的分封制,除了少數不同姓氏的豪傑和古代帝王的後代,主要是針對同姓子弟,意圖通過血緣關系保證周王室的實力,有效遏制各地原有勢力,維護周朝的長期統治。

武王、周公、成王先後建立了71個國家,其中兄弟(周公的兄弟)15個(16人),同姓40人。周的後代壹般都得到了封地,成為壹方諸侯,或大或小。

3、封包儀式

皇帝封了諸侯的土地和臣民,舉行了授地給民的儀式。將土地授予人民後,土地臣民名義上仍是國王土地和王侯的壹部分。實際上,收地的人和百姓都有割讓或交換的權利,等於私有制。《大雅占萬(y m 4 ng)》,“人(指領主)有土田,而妳(指幽王)有(奪);人有了人,妳就抓住了。”領主、天子的所有權不應無故受到侵犯。

4.建設壹座城市,建設壹個國家

被周朝分封的貴族進入新占領地區後,首先建立了軍事據點,稱為“城”和“國”。“國”之外的廣大地區稱為“野”。無論是王朝的首都(jο)還是諸侯國,都有這種國與野的區別,也就是國與國的區別。王績以離城百裏為郊,郊為鄉,郊為隋。王朝六鄉六隋,大國三鄉三隋。

5、管理者的義務

(1)服從周皇帝的命令;(2)諸侯都保衛周的領土;3跟隨戰鬥;4致敬;(5)朝聖的義務。

6、分步打包

在自己的封地裏,諸侯們重新分封卿博士,博士再把土地和人分給士人。青醫生和學者也應該承擔上壹級的相關義務。這樣就形成了“田字-諸侯-卿大夫-士人”等不同的階層。這就是《子同治簡》中所說的:“諸侯出大君,大君治庶人”。

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卿大夫的封地稱為“家”或“采”或“封地”。

王子進貢的依據是什麽?

這段話的大意是:

城周圍500裏的地區叫典服:離城最近的100裏地區交全糧,另外100裏地區交谷穗,另外100裏地區交五谷,另外100裏地區交去殼粗米,最遠100裏地區交去殼精米。

殿府之外五百裏的區域稱為侯府:離殿府最近的壹百裏是清朝的封地,其次的壹百裏是較小的州,剩下的三百裏是大諸侯的諸侯。

制服外500裏區域為綏服:其中制服附近300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教育,其余200裏振興兵力以示防禦力。

綏府外500裏是要服的:綏府附近300裏之內,要遵守協議,和平相處,另外200裏之內,要遵守條約。

離服500裏是荒地:服附近300裏是荒地,另外200裏隨意居住,不受約束,也是流放罪犯的地方。

侯、典、門、衛稱為外服,封地為官方承認的諸侯國。

周代五服變化,分為“殿服”、“侯服”、“付斌”、“付瑤”、“皇甫”。

據《國語·周瑜》記載,周穆王在祭祀公、求父時說過:“先王之制,服於州,服於州外,服於侯為賓,服於蠻夷,服於黃榮娣。日祭、月祭、時享、舊貢、終王、先王之訓。”

就是以王績為中心,按照同樣的距離,做出壹個正方形或圓形的邊界,把地區依次劃分為“殿府”、“侯府”、“付斌”、“付瑤”、“皇甫”,稱為“五服”。典服屬於皇族,叫內服。“侯府”、“付斌”、“付瑤”、“黃府”稱為外服,決定朝貢的輕重,諸侯所納的貢品與其職位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