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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嵩撰寫的《王嵩地方誌》

宋永平:王嵩與雲南方誌。

王嵩,原名範,雲南朗瓊(今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縣)人,白族。生於清乾隆十七年(1752)。他的祖上是元朝的郎瓊地方官,明朝洪武年間攻打郎瓊的歷史。他的父親梅村是當地有名的學者,家中藏書豐富。王浩是個年輕人,務實,好學。拜著名學者譚崔為師後,見識有所增長。嘉慶四年(1799)中進士,授山西武鄉縣令。他工作9年,興利除弊,主張修漳河,免捐,捐俸辦學,修書院,頗有政治色彩。嘉慶二十壹年(1816),在山西晉陽書院講學。“九院十州之士,聽古未登門,謂之徒,聚於高比之下”,為陜西培養了許多人才。四年後,他病後回到雲南。

秦望回雲南,正逢雲貴總督阮元有意編纂雲南誌。但他沒能做到,因為找不到學術能力很強的人來主持。王嵩趕到時,阮元喜出望外。道光六年(1826),開設地方誌館,編纂雲南地方誌,並聘請王嵩為主編,宰相編纂地方誌。此時王浩已年過古稀,但編年史事關桑公益,於是不顧年事已高,* * *主動編年史。後來阮元進京述職,雲南巡撫伊利布負責。王嵩和黃巖、李成不同意,就借口回了老家洱源。道光十七年(1837)卒,享年85歲。

王琨壹生學術廣博,涉及經學、史學、方誌、詩歌等諸多方面,著述頗豐。儒家經典共六卷,其“析儒異同以補其不足,多取材於史,取證而有說明”,“融群錄而成家言”,被收入《黃晴經解》。王嵩的史學成就主要是《南詔野史》的校勘。因為《南詔野史》的版本很多,內容不壹,所以到處都有很多偽造和虛假。王嵩是“取幾本互相校對”,“參加盤問修改,編成壹本,使後讀此書者,免掃落葉之憾”。王嵩主編的《南詔野史》刊於《雲南北正誌》,成為流傳最廣的兩種版本之壹。袁家固評價《南詔野史》“僅胡(魏)王(宋)流傳過,王版本信息量最大。蓋樂山是通才,但也是首屈壹指的。錯的簡單的就是正確的,不正確的也是正確的。”王浩還著有律詩,著有兩卷《樂山詩集》,在雲南叢書中出版。王嵩在地方誌方面成就突出,編纂了《雲南北正誌》和《道光雲南誌朝》。

《雲南北正實錄》卷二十壹。本書是王嵩總理在雲南同治博物館時,根據前人關於雲南歷史的書籍編撰而成。該書編纂於道光八、九年(1728∽1729),初刻於道光十壹年(1831),初版16卷。宣彤元年(1909)排版重印;雲南圖書館1914再版這本書時,收錄在雲南叢書初版中。《雲南北正誌》是類似的系列,主要目的是提供雲南歷史的基本資料,以供引用。《雲南北正誌》開頭有壹篇《總序》,簡述漢代以前有關雲南的事跡。後來從《史記》到清初,有關雲南史料的書籍有62種。這62種書的編纂方式有四種:壹種是全書搜集,選取歷代專門論述雲南歷史的善本,收入全書。如範綽的《雲南誌》、張道宗的《古滇筆記》、楊慎的《雲南筆記》、阮的《南詔野史》、諸葛的《雲南史》、的《雲南筆記》、的《筆記》、王的《雲龍筆記》等。二是收集專卷,從重要典籍中選取有關雲南的專卷,如《華陽國誌·南中誌》、《新唐書·南滿傳》、《太平玉環紀劍南西道》、《明史地理》等三是收集專文,包括各種官方地理誌和其他地理書籍中關於雲南的專文,如《漢書》、《縣誌》、《元史》、《水經註》、《山海經》等。第四種是把散見於壹本書中的有關雲南的信息整理成文章,如《紫同治鑒》、《元史本紀》、《史明本紀》等。《雲南北正錄》所編史料多以事件為據,原版本多為善本(如範綽《雲南錄》為武英寺聚珍版原版本,朱摘自戴震校)。因此,《雲南北正誌》為後期編纂《雲南誌》提供了基礎資料,便於後期研究。該書壹問世就受到人們的關註和好評,被稱為《滇南大典》。“如果妳得到這個匯編,妳應該從中學習,研究雲南的歷史。”

道光《雲南紀事本末》八卷,也是王嵩總理在雲南紀事本末館編纂的。王松編纂雲南地方誌已有數年,分析各省地方誌並加以創新,參考歷史傳記作為旁證,廣泛取案,考慮得失,已成為過半的地方誌。王嵩辭官後,成了書稿,由他的學生杜允中選註,再刊刻,收入《樂山集》叢書。樂山收藏的《雲南筆記》,封面刻有“道光雲南筆記”和“道光九年集友堂藏文版”字樣。卷首目錄共八卷:第壹卷地理誌,第二卷建制誌,鹽法誌,礦產誌,第三卷和第四卷封建誌,第五卷和六角誌,第七卷和第八卷土司誌。《雲南誌超》刊刻,但沒有通過,所以流傳很少,世人也不太了解。直到民國初年,秦光裕將其納入《雲南續誌》編纂,才得以流傳。孫殿起的《叢書目錄》和方國瑜的《雲南史料目錄》都有記載。雲南大學雲南史料叢書收錄了徐文德的標點符號。1995雲南省社會科學院出版劉校本部。

為什麽雲南智超的標題上寫著“錢”?王皓沒有解釋。據孫《詩略·史超》雲:“凡論錢者,采其英,獵其奇,可為讀書之道。”《四》、《詩補》和《史超類》的總結也說,“要想它充滿光彩,就要刪除冗余”,“若加以利用,也可以閱讀”。宋《滇誌註》是壹部私人刻書,其經濟能力有限,不可能出版全部完成的誌書。故刪繁就簡,包括《醉華英》在內,縮減為八卷七錄三十萬字,是壹部雲南簡史。《雲南筆記》有以下特點:壹是體例嚴謹,既沿襲方誌體例又有所創新。《全誌》分為地理、建築、鹽法、礦產、封建、邊塞源流、土司七部編年史,都有“序”。總結壹下這部編年史的內容。前言後有幾個類別或條目。在類別和項目的設置上不需要統壹。地理誌和土司誌是按官、州、職來記述的,封建誌和邊塞誌則采用編年體。由於合理的設置和恰當的體裁運用,整部地方誌顯得層次分明,結構嚴謹。二是內容詳實,保存了許多具有雲南地方特色的珍貴原始史料。如第七卷、第八卷中的土司記載分為“承襲土司之官”和“廢官”兩類,後者記載的是“古已有之而不在今者”,詳細記載了元、明至清中葉雲南土司的廢與承,其中很多材料是雲南以往方誌所沒有記載的。到了民國時期,新編的《雲南通誌》中的土司考,大部分都是不經考試就抄《雲南誌超》。另外,第五卷和第六卷《邊境民族誌》列舉了緬甸、暹羅、南漳、越南、西藏五大類,系統地記載了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歷史地理。《鹽法誌》中關於雲南鹽業法規和井爐的資料,《礦產資源誌》中關於開采和提煉技術的資料也十分珍貴。第三,文字精煉。《雲南誌朝》由通誌材料刪節而成,又因王是當時“雲南地方官中著名的文學人物”,所以整部誌言簡意賅,沒有遺漏什麽重要的東西,頗似康海的《武功縣誌》。阮元評價說:“王浩的《地理》、《封建》、《邊塞》能得魏守和杜佑之遺,是名筆。”這種說法不是恭維。

當然,需要指出的是,《雲南誌超》篇幅較短,所引材料大多未註,不便於考察索記;這本書有壹些缺點,比如用詞簡潔,有時用詞模糊。後來王嵩的學生杜允中為其作了註釋,考證了資料來源,明確了內容的缺失,大大增強了該書的價值。

(雲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