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價格鑒證人員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所在價格鑒證機構的工作證明;
4.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當地人事改革部門審核後,在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的《考核表》上加蓋印章。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將《價格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統計表》報國家計委備案。資格審查合格者,持《考核表》及相關材料到當地人事改革部門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擴展數據
申請材料
(1)2009年度價格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原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考生本人簽字)。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bit)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經審核後交回,復印件由本人簽字)。
(3)近期同版2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提交的照片應與上傳的照片壹致。
(4)除上述材料外,符合第(1)條第6款要求的考生,還須提供全國統考相關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後交回,復印件由本人簽字)。
(5)符合考試條件免試部分1項要求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相關中級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符合第二款的考生須提交全國統考相關專業中級資格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1份(原件經審核後退回,復印件由本人簽字)。
(6)從外省市轉入的報考人員,需要準備上述報考人員復試所需的材料,提交轉入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必須復印在A4紙上。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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