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劉向在校書時又增加了幾部其他人的作品,如《初見秦》、《遊都》、《後半儲韓》等,最後定下《韓非子》55篇。韓非的思想成就超過了所有有代表性的法家。他在總結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申道思想的基礎上,提出了成熟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他認為君主必須重視權力、權力和控制下屬的權術,以保證法律的實施,鞏固君主的中央集權地位。後來李斯和秦始皇充分發揮他的思想,統壹了中國,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
韓非還繼承了荀子老師的性惡論,主張治國必須實行賞罰。在《韓非子》中,解老和喻老都是從法家的角度對老子進行闡釋,體現了韓非的哲學思想。吳竹把歷史的發展分為古代、中世紀和近古代三個階段。他認為時代在不斷發展,社會政治也會隨之變化,儒家復古的復辟《周禮》的思想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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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法家思想簡要介紹如下:
反對禮制
法家重視法律,反對儒家的“禮”。在他們看來,當時新興的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制,根據功績和才能授予官職,這是壹個公平而正確的主張。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儀制度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壹個功能是“定紛”,即明確事物的歸屬。法家之壹的沈導打了壹個很簡單的比方:“壹只兔子去了,百人追。在市場上積累兔子,忽略它們。不要兔子,不可辯。”意思是壹只兔子跑了,很多人追,但是不看市場上那麽多兔子。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權屬已經確定,不能再爭了,否則就觸犯了法律,要受到處罰。
第二個作用是“立功畏暴”,即鼓勵人們立功,讓那些無法無天的人感到害怕。繁榮的最終目標是讓強兵富裕起來,並贏得吞並戰爭。
“好利惡”的人性論
法家認為,所有人都有“喜利避害”或“趨利避害”的天性。就像關說的,壹個商人沒日沒夜的奔波,驅車千裏也不覺得遠,因為利益在前面吸引著他。釣魚人不畏艱險,逆水行舟,百裏之外也不在乎。也是對釣魚利益的追求。本著同樣的想法,商鞅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之。”
“違法過去,不遵現在”的歷史觀
法家反對保守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所有的法律和制度都應該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提出了“違法過去,不遵現在”的思想。韓非則進壹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亂不易治”,他諷刺保守的儒家是等著他的蠢人。
法、術、勢相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沈導、沈步海分別主張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色。當法家宗師韓非提出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時。法是指完善法制,勢是指君主的權力,要獨攬軍政大權。藝術是指控制大臣、掌握政權、執行法規的策略和手段。它主要是檢測和防止叛亂的罪行,維護君主的地位。
法家思想與我們現在提倡的民主法治形式有著根本的不同。最大的是法家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絕對的。這壹點要註意。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學習和利用其他法家思想。
韓非子有兩種解釋:壹種是指戰國末期韓國哲學家、法家韓非;二指壹本書,是韓非死後後人收集他的遺風,加上關於韓非學說的文章而編纂的。
韓非(公元前280-公元前233)是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新鄭]的貴族。他“喜學刑魔之名”,後被稱為韓非子。有人說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當時的韓國很弱小,經常被鄰國欺負。他多次向韓國國王提出富強的計劃,但都沒有被韓國國王采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賤》等壹系列文章,後來被收入壹本書《韓非子》。秦王嬴政看了韓非的文章,大加贊賞。公元前234年,韓非作為韓國的使節來到秦國,給秦王寫了壹封信,敦促他先伐趙,緩韓。李斯嫉妒韓非的才能,和姚佳壹起試圖陷害他。韓非被迫服毒自殺。
韓非註重歷史的研究,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今天的世界還在贊美“堯舜唐吳之道”,“那將是新聖人的壹個微笑”。因此,他主張“修古不能出其不意”,“天下不同則事不同”,“事不同則事不同”(壹切都是做錯的),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基礎。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在中央;聖賢凡事堅持,四面八方都會起作用”(凡事做錯,產權對)。國家的權力應該集中在君主(“聖人”)手中,君主必須擁有治理天下的權力和影響力。“千騎之主,為千騎之王,故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亦必用其權也”(諸事不順,人之主)。為此,君主要用各種手段消滅世襲的奴隸主和貴族,“散其黨”,“奪其輔”(諸事不順,主道);同時,選拔壹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代替。“丞相必從州部起,猛將必遣卒”(《韓非子賢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實行法治,要求“廢前王之教”(韓非子田文)、“以法為教”(韓非子吳註)。他強調,壹部“法”制定出來,就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都不能例外,做到“法不貴”,“刑後不避臣,善不留後”(“凡事適可而止”)。他還認為,只有實施嚴厲的懲罰,人們才能服從,社會才能穩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壹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壹中國後,許多政治措施都是韓非學說的應用和發展。
《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家大師韓非的作品。
《韓非子》壹書,重點在韓國推廣違法、技、權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韓非的“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家理論的頂峰,為秦朝統壹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制制度提供了理論基礎。
韓非樸素的辯證法思想也很突出。他最早提出了矛盾論,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來說明“堅不可摧的盾和堅不可摧的矛不能並立”的道理。值得壹提的是,《韓非子》這本書記載了大量寓言,其中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等兔》、《醫療禁忌》、《臨時抱佛腳》、《老馬認路》。這些生動的寓言蘊含著深刻的哲理,以其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以智慧和啟迪,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
韓非子生活在公元前3世紀,是戰國末期韓國的壹個皇族。他口吃,但他擅長寫書。
在韓非子生活的時代,韓國國力日漸衰弱。出於愛國主義,他多次給韓國國王寫信,建議進行政治改革,主張統治者應該把強兵作為壹項重要任務。但是國王沒有采納。於是,他根據歷史上治國理政的經驗教訓和現實社會情況,撰寫了《武註》、《孤憤》、《內外物語》、《林紓》、《困難》等十余萬字的政論論文,匯編成書《韓非子》。他的論文在朝鮮無人問津,卻流傳到當時的強國秦國,很受秦始皇歡迎。秦始皇出兵攻打韓國,韓國國王派韓非去秦國求和。秦始皇留下他是為了重用。時任秦國宰相的李斯是韓非子的同學。知道韓非子的才華比他高,出於嫉妒,就詆毀秦始皇,誣陷他。秦始皇聽信謠言,把韓非子關進監獄,毒死了他。
韓非子的主要著作《韓非子》是先秦法家的著作。本書共55篇,十余萬字,大部分是韓非自己的作品。當時中國思想界以儒家和墨家為代表,主張“先王法”和“復古”。韓非子的法家學說堅決反對復古,主張順應時代。韓非子對主張“仁”和主張法治的儒家進行了抨擊,提出了重賞、重刑、重農、重戰四項政策。韓非子主張君權神授。自秦以來,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的極權統治已經確立,韓非子的學說頗有影響。
韓非子的文章推理嚴謹,文筆犀利,論述透徹,有理有據,切中要害。比如《鄭武》壹文中,分析國家滅亡的方式多達47種,實在少見。《難以啟齒》和《難以啟齒》兩篇文章,百般揣摩說話人的心理,如何避免意氣相投,細致入微。
韓非子的文章構思巧妙,描寫大膽,語言幽默,妙在平實,具有耐人尋味、警示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子還善於用大量樸素的寓言和豐富的歷史知識作為論證材料,來闡述抽象的道理,生動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生活的深刻理解。他文章中的許多寓言,因其內涵豐富,故事生動,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被人們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