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年表是中華民國的國家年表,由中華民國政府頒布。稱為中華民國××年,縮寫為中華民國××年,人民××年。這種紀年方法以1912年為中華民國成立元年,與公元1911年不同,月、日、日與公歷相同。按民國年制的歷法也叫國歷。
1911年(1911),孫中山領導的革命派在武昌起義,推翻了清朝的帝制。湖北軍政府文告和省響應宣言不使用年號,使用黃帝時代;但革命派在討論* * *和政府的建立時,認為黃帝歷法也不符合民主* * *的宗旨。各省代表於12月29日在南京召開臨時總統選舉會議,孫中山當選中華民國臨時總統。
次年(1912),元旦正式上任,通電各省,授予中華民國國號,不再使用帝號,以黃帝年為4609年(113)(1912)。民國成立前的年份可以是“人民前”,比如人民前的年份是1911。
值得壹提的是,中華民國年的起始年份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主年和日本天皇大正(1912至1926)統治時期的日本年號“大正”壹致,即“中華民國年”,也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這是因為中華民國元年、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金日成的出生年份、太史天皇的登基年份都是1912,純屬巧合,與他們無關。此外,民國年表是世界上第二長的連續單壹國家年表,僅次於蘭芳* *和民國1777年至1884年(蘭芳元年至蘭芳108年)的年表,這壹紀錄將在2020年被超越。
值得註意的是,民國年表並沒有法定的規範機關,只有民國內政部民政署禮政科制作國家歷法,方便民眾查詢歷法;在相關法律中,只有《公文程序條例》第六條規定,中華民國公文必須標註國歷日期。2006年,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主張廢除中華民國年,全面采用公元年,但無果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