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作註解
①溫病:外感邪熱,以發熱但口渴、不惡寒為主要脈證,是太陽病的證型,屬於泛傷寒範疇。
(2)燒灼感:體熱明顯,手部燒灼感描述為劇烈發熱。
③風溫:太陽熱病的壹種證型,因誤用溫心和出汗所致。與後來版《溫病學》中的風溫不同。
4多睡覺:昏昏欲睡的狀態,很困。
⑤打鼾(hān):呼吸時鼻子裏發出的噪音。
⑥語言難出位:語言不清,難以出位。
⑦遺尿:尿失禁。壹般是指排尿,這裏是指失禁。
⑧上火:火療誤用。火是指溫針、燒針、艾灸、熏蒸、熨燙等治療方法。
⑨:陣發性手足抽搐。氣(Chi),收縮。癰(zòng),松弛。
⑩火若熏:火若熏。另壹個醫生把“如果”解釋為“喜歡”,形容膚色黝黑,煙熏。
逆:指虐待。正確的治療是順利的,錯誤的治療是相反的。
口譯
本文提出的溫病主要特征是發熱、口渴,而不是惡寒,這與太陽中風、傷寒、惡寒、口渴有明顯區別。溫病是由溫熱之邪引起的,陽之邪是溫熱之邪,最容易損傷津液,消耗津液。所以在發病初期,發熱的同時有口渴感。因為暖之惡重在傷害人的陰道,所以對於寒來說還不錯。
當溫熱的邪氣第壹次侵襲身體時,會引起外防的功能失調,也可能出現短時間的輕微惡寒。溫病初起,宜用辛涼解表之法,以清熱毒。醫生切不可因為辛溫止汗劑是風寒束之表而使用,否則以熱助熱,津液受重傷,會導致很多證候變化。《傷寒論》中說“桂枝吞,陽氣盛則亡”,可見溫人之危。“如果妳出汗了,燒著了,那就叫風溫”,就是壹個例子。
風溫證,除了津液損傷、熱盛之外,表現為燒手,全身高熱,但也看到邪熱滿表,氣血應外,脈象飽滿有力。陽中的熱量過多,當被迫從營陰中泄漏時,會導致自汗。熱傷津液,所以重。暑熱旺盛,精神不振,就會睡得多,打呼嚕,說話困難。這些都是溫病治療不當造成的不良後果。風溫為實熱傷津之證,宜用甘寒劑清熱養陰,切忌放苦寒、搶人汗等方法,否則後患無窮。
醫生不查,就重用下法,抓住陰道液,源頭枯竭,所以小便短,不利。陰和津液不能傲目,熱擾神明,兩眼直視,轉身,昏迷不醒。第二,他們失去了克制,死了。如果再用火療,火會發作,導致熱毒旺盛,身體發黃。嚴重者熱盛風動,引起癲癇發作,或有時四肢抽搐。“內熱雖微,內攻有力”,壹旦虧待,或許能拖延時間;再次虐待只會加速病人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