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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記載的文學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歷史中,有壹部殘酷的刑法叫年刑。歲末的本義是指山的逐漸堆積和增加。淮南紫臺民族有句話,山之所以能高,是因為山在年中。我想,作為壹種酷刑,年是指把犯人割下的肉逐漸堆積成小山的意思。所以,說白了就是壹千塊。

據專家考證,靈池的發明者是北齊殘暴的開國皇帝高楊。據說這個家夥曾經把壹個人綁在柱子上,然後壹個壹個的割肉,直到他死去。大詩人陸遊在《渭南集》中認為,由於五代動亂,傳統的法律不足以懲治漢奸,所以專門立了壹部。

這說明淩遲從五代開始正式入法,成為刑法。從五代開始,封建王朝繼續這種折磨。直到清末光緒三十壹年(公元1905年),西學東漸,連西方列強都覺得清朝那壹年太殘酷,於是清朝決定修改大清律,廢除清朝那壹年的酷刑。至此,這部在中國封建歷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的刑法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那麽,年底是如何實施的呢?在明朝的歷史文獻中,對年號的實施有詳細的記載,可以作為歷史的記錄,讓我們真切地感受到歷史的殘暴和血腥,感嘆歷史的進步和現代文明的溫暖。

《明法》明確規定,凡犯叛國罪,謀殺祖父母、父母,1家庭三人以上被殺,收割、切割必須放在年關。所謂收割和切割,用我們現在的說法,就是出賣活人的人體器官。原來,早在明代,利用活人的人體器官入藥(現用於移植和實驗)並從中獲利的犯罪活動就已經存在。

據說有壹個叫劉瑾的小太監,從小就陪伴著朱厚照。朱厚照做了皇帝後,劉瑾自然成了朝野的實權人物。其實這也不能完全歸咎於劉瑾。明朝有重用宦官的傳統。劉瑾的權力和魏宗憲壹樣大。而宦官之爭壹直是明朝政治鬥爭的壹條主線。大臣楊壹清巧妙地利用宦官之間的矛盾,使另壹位宦官張勇彈劾劉瑾十七條罪狀。

武宗大怒,親自領人突襲劉瑾的家。果然找到了玉璽、鎧甲、弩等禁帶物品,還發現劉瑾隨身攜帶的折扇內藏著兩把鋒利的匕首,這是武宗萬萬沒想到的,他隨時都有被人操縱的危險!當然,劉福的寶藏也令人驚嘆。* * *查出金元寶24萬,元寶5.78萬,元寶500萬,1.5836萬,還有兩桶寶石。

劉瑾不僅貪婪,而且狡猾。這真是十惡不赦的罪行。皇帝下令處死淩遲。當時參與行刑的河南省主管官員張文林完整地記錄了劉瑾死亡的過程。

壹般來說,罪行越大,淩遲的刀就越多。按劉瑾的罪名,當年判了3357刀,三天就要砍了。換句話說,年關是個技術活,要保證砍多少刀,保證犯人不死,盡可能感受到痛苦,難度很大。

根據張文林的記載,淩遲使用的刑具不僅僅是尖刀,還有壹把鐵鉤,把要割的肉鉤起來再割,使犯人的痛苦增加百倍。第壹天,我要砍劉瑾357刀。隨著劊子手壹聲令下,劊子手從劉瑾胸口開始,砍了10刀。然後沖著劉瑾喊,怕他暈倒,劊子手趁機休息。劉瑾醒來又砍了10刀,以此類推。

因為劉瑾的特殊身份,他的離世不是在公開場合進行,而是在獄中秘密進行。但即便如此,劉瑾還是因為痛苦和迷幻而大喊大叫,抖出了很多皇帝、臣子、後宮的不光彩的秘密醜聞,讓在場的官員感到尷尬和害怕。他不聽也不聽,只是在胡說八道。

第壹天砍了357刀,已經是黃昏了,劉瑾被押回監獄。她胃口很好,喝了兩碗粥。人們對生存的渴望真的很驚人!第二天還是10元,給劉進塞了壹個大核桃,不許他再胡說八道。誰知砍了幾十刀,劉瑾終於忍無可忍,死了。但是根據刑法規定,即使犯人死了,也不能放過。所以劉瑾還是三三五七刀砍。切完所有的刀,切掉生殖器,切心挖肝,切掉頭,把切好的肉搗碎,把骨頭搗碎,才算完事。我想這樣做的目的大概是為了防止逝者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