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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明初科舉考試記錄和明代進士入學考試記錄

壹、明初宮廷考試記錄

據《明朝陸榮筆記》記載,那壹天,他已經看過洪武四年(公元1371)明太祖(朱元璋)記載的科舉(即殿試)。當時參與宮廷考試事務的官員安排如下:

(1)壹般調整

總調度:負責全面指揮調度宮考的官員。

首席轉會官設置:兩名成員。

來自中書省的兩名官員。

明初中書省沿襲元制,劃歸中書省,宰相掌管國家大事,統領六部,權威很重。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殺了宰相胡,乘機廢除中書省,掌管普通政府六部,直接聽命於自己,皇帝中央集權空前加強。浪費的語文書省下來後,只保留語文書。

(2)審查員

考官:科舉考試中的評卷官,由皇帝任命為大臣。最早起名於宋代,明清沿置。

閱卷員設置:四人。

1,祭酒壹份;

國子監,國子監酒祭負責人,或國子監教育長官。

2.壹名醫生;

郭子博士在學術上精通或精通壹門藝術,並從事教授學生的官方職位。

3.在這件事上給壹個人;

明代掌侍從,諫,補缺,拾遺,審,駁詔書,駁詔書,督六部,彈劾官員,補禦史。此外,還負責記錄詔令的編纂,監督各部門的執行;鄉試後,他會試著做考官,宮考是考官(前後可能有區別);在給皇族、諸侯封爵或知會外國時,要充當委托人和使臣;接受不公正的訴訟等。素質低,分量重。壹開始定義為正五品,後來改了號,改變了它的品階。

4.寫壹個人。

有編唐史館,掌管國史的官員。宋代記錄院有壹個編纂官,負責編纂記錄;遼代國史院、元明清國子監都有編纂官。在明清時期,通常授予甲第壹秀才。壹般都是公布殿試後,把所謂狀元頒給國子監編。參考《新唐書·百官誌二》和《清代文學通考·官七》。

(3)審查員

監考官:在科舉考試中負責監督的官員。

主管設置:兩個。

建議和歷史。

明清時期設立都察院,其實就是都察院。都察院,官方簽名。明清時期最高的監察、彈劾、諫議機關。明太祖洪武年間,禦史臺改為都察院,主官為左右禦史,為二等;有副資本帝國,是正三品,有左右資本帝國,是正四品。按照十三道,設立監察禦史,巡視各郡,專門查處官員免職。

(四)負責卷、冊、印的官員。

負責試卷的官員:負責試卷管理的官員。

考生:負責收集考生試卷的官員。

密封官員:負責密封試卷的官員。

負責點名的官員、負責點名的官員和負責點名的官員的設置:各壹名。

壹人負責。

明朝設官員掌管各部,官階由七品升至六級,是各部中最低的壹級。

(5)讀官。

讀書人:科舉考試中負責校對《朱娟》抄本和《墨卷》原稿的官員。

閱讀官的設置:兩個成員。

程思和編輯。

程思在明朝的時候是正六品還是從六品,地位不同。

明清修纂隸屬翰林院,七品修纂的地位僅次於編修,與編審並稱為史家。明清時期,翰林院由壹位學者、兩位學者和三位留在庶吉士的人編輯,但沒有真正的職位。

(6)搜查囚犯,檢查監獄大門。

搜檢文書:負責搜索進出科舉,文書或考試中的文書等。

典獄長巡邏:負責守衛考場入口,巡視考場。

搜索並檢查武器和門巡邏的設置:每個辦公室壹個人。

每個地方的鎮長中有壹個人。

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鎮督朱元璋專門下令錦衣衛掌管監獄,賦予其巡查、逮捕權,並設立鎮督署,從事偵察、逮捕、審訊活動,不經過司法部門。

(七)未提及軍官。

禮部是宮廷考試的主辦部門,所以有專門任命的官員指揮調度禮部。

禮部促進官員調動:兩名成員。

尚書兩人。

以上是明初宮廷考試的人事安排。

除了人員安排,還有測試計劃。

所謂科舉策略,就是制定科舉考試策略的題目。

此外,還有第二個榮譽。

所謂的榮譽,就是壹系列的活動,比如進宮考試、傳藝、發帖、上桌謝恩、孔廟講解菜品、國子監立碑等。

我們來看壹下明初的宮廷考試的例子。

明太祖洪武四年(公元1371)農歷二月十九日,舉行殿試。

農歷二十,午門外點名,禦榜陳列,奉天殿聽布道。當天,除了標題,還有奉天門的感謝。

農歷二十二,中書省設宴。

在陰歷23日,我們在郭子學習祭奠先賢和解釋食物。

第壹名,* * *三名,授予進士和,其中:第壹名授予袁外郎;第壹、二、三名授予校長;

第二、* * *十七,鑒於進士出身,全部授予主公。

第三名,* * *壹百,同為進士出身,全部授予縣丞。

登基者名下籍貫與明朝以後基本壹致。

明初的科舉制度情況比較簡單。

二、明朝進士鄧柯的記錄

後來,晉追虜。

(壹)第壹次記錄

禮部官員邀進宮考試的日期,壹起讀的書數,執事的職務,進士出身的等級。聖旨允許,稱之為玉音。

(2)二次記錄

閱、調、督、收、印、手、巡、印、供等官員姓名。

(3)再次記錄:

農歷三月十五,遊公師到內宮參加進宮考試。

帝親奉天殿,親測策。

第二天早上,文武百官身著朝服,錦衣衛在丹城、內城設鹵書(皇帝的禮儀儀式)。

皇帝親奉奉天殿;裂鴻官傳,點名;禮部官員向禦榜敬禮,在鼓樂引導下,懸掛在長安左門外。禦榜掛出後,順天府官員用傘、儀仗、侍從將狀元送回第壹名。

第四天,皇帝設宴,在禮部設宴。宴會結束後,第壹個人去鴻臚寺學習禮儀。

第五天,給狀元頒發冠帶和進士寶鈔(明代唯壹發行的官鈔)。)。

第六日,狀元引君入席,謝皇上。

第七天,狀元和其他學者拜訪了孔廟,以前的老師,並舉行了解釋菜肴的儀式。

朝廷受禮部之邀,命工部為國子監第壹人立碑。

當朝廷有其他重要事務時,進宮考試的日期就會過去。

這壹系列活動是第二個榮譽之地。

(4)再次記錄:

進士嘉迪。

首甲三人,賜進士與。

第二類中有不少人被授予進士出身。

第三家族中有若幹人與進士同宗。

每個人的名字都配有家族聲明(描述個人簡歷、三代、家鄉、年份、外貌等的聲明。).)。

第壹個人的家的格式如下:

通過某個房子,州,縣,民族,學生。治療經絡。某個字,幾行字,幾歲,某天出生。曾祖父。祖某。父親。母親的姓。爺爺奶奶和父母都住在重慶,下父母都住在慶,下父親住在母姓顏氏,下父親住在母姓慈氏,下父母都住在永恒感。哥哥,哥哥,姓都結婚了,我在某地考取省考第壹名,我就考第壹名。

(五)最後記錄:

宮考制定的對策,壹甲三人。

本文根據鄧世龍《明史》卷七十三陸榮《元園雜記》中的壹段文字整理而成。

(全文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