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報告與我們的關系越來越密切,所以在寫報告時要註意內容的完整性。壹聽到寫報告就頭暈?以下是我幫妳整理的項目申請報告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希望對妳有幫助。
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在於,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目的不同、角度不同、內容不同、時序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1,用途不同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目的是論證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包括市場前景可行性、技術方案可行性、財務可行性和融資方案可行性。項目申請報告不是對項目可行性的研究,而是在企業從自身角度認為項目可行的情況下,為了獲得政府的許可,對政府關註公共利益的壹種解答。
2.不同的角度
可行性研究報告從企業自身的角度論證項目的可行性,是微觀的、片面的,只考慮企業內部的經濟利益,壹般不從全局角度出發。項目申請報告需要從政府這個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的角度進行論證,分析項目對宏觀經濟和外部條件的影響,綜合論證對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影響和評價。
3、內容不同
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市場預測、選址、工程技術方案論證、設備選型、投資估算、財務分析和企業投資風險分析。項目申請報告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維護公共利益、防止壟斷等方面進行論證。
4、時機不同
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文件,不是在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的簡單補充;可行性研究報告在項目申請報告之前編制。
①對於壹個理性的投資者來說,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首先要站在企業自身的角度進行詳細的可行性研究;
(2)項目經企業內部決策機構董事會批準後,應在此基礎上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申請政府行政許可;
(3)項目申請報告是在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的改進和擴展,既不排他,也不重復;
(4)必要時,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可附在項目申請報告中。
5、法律效力不同。
可行性研究報告用於內部投資決策,對董事會負責,遵守內部管理規定和公司治理結構。項目申請報告具有政府行政強制力,是企業必須履行的社會義務,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約束。
過去,企業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核心目的是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批準。隨著投資體制改革的完成,政府不再直接審批企業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而是強調企業發展戰略的重要性。這就要求企業不是從政府審批的角度,而是從自身發展戰略的角度來評估和論證自己的投資項目。
分析項目投資與企業發展戰略的關系,如何從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角度篩選投資機會。特別是目前國內經濟受金融危機影響嚴重,公司正處於投資發展成長期。要更好地認識投資可行性研究與項目申請報告的關系,分析投資建設項目與企業發展戰略的關系,充分發揮項目前期論證的作用,促進理性投資。(黃強)
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2。了解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可以進行項目決策和審批申請準備,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壹般來說,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有以下區別:
1.目的和功能的區別
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項目可行性研究的過程也是優化和初步確定項目的市場、技術、經濟、管理方案和實施方案的過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確定的市場、技術、經濟等方案是項目實施和工程設計的基礎和依據。
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的目的是提供政府按審批制審批項目所需的文件,為政府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維護公眾利益、防止壟斷等方面進行審查提供依據。
2.內容上的差異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的意義和建設的必要性;市場預測分析;項目規模和產品方案;工藝技術方案;原材料和電力供應;建設條件和選址;總圖運輸;公共工程和輔助設施;節能節水;消防;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與健康;組織和人員配備;項目實施計劃;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財務和經濟效益分析;研究結論等方面。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項目申請報告通用文本的通知》(發改投資[2005]111號)。20071169),項目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申請人及項目概況;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分析;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分析;節能方案分析;建設用地、土地征用、拆遷安置分析;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經濟影響分析;社會影響分析。對於特殊或專項項目申請報告,要根據特殊或專項要求和項目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3.準備角度的不同
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從企業(投資者)的角度研究項目在市場、技術、安全、環保、經濟等方面的可行性,因此需要對項目的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提出明確的方案;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宏觀角度說明項目對社會、經濟、資源、環境等方面對政府部門的影響和貢獻,並簡要介紹和說明相關的市場、技術和經濟方案。
4.受國家法律法規約束程度的差異
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是強制性的。根據《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管理暫行辦法》、《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編制項目申請報告。而且項目申請報告受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法律法規的制約,必須體現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和引導、限制投資,其內容和深度必須符合政府審批的要求。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雖然也要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但其側重點不同,更多的是體現投資者的要求和利益。除國家、集體投資、出資或某些特殊項目(如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外,可行性研究報告不是企業決策的法定文件,強制程度較低。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和深度壹般執行行業的規定,也可根據投資者的要求進行編制。
5.時序差異
壹般來說,項目申請報告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編制的獨立文件,需要在申請政府批準項目時提供。這兩者之間有順序上的區別。
6.準備單位的要求之間的差異
因為項目申請報告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它不是從項目建設單位的角度出發,而是著眼於社會
而公眾* * *的利益,壹般不適合投資人自行編制,應該委托有工程咨詢資質的咨詢機構。
項目申請報告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區別3壹、可行性研究報告與項目申請報告的區別
1,不同範圍:
可行性研究報告是投資項目內在規律的要求,是項目建設程序的客觀要求,適用於所有投資項目;項目申請報告是政府行政許可的要求,適用於企業投資的政府核準的項目,即列入《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項目。
2.不同的目的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目的是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可供企業內部決策機構使用,並作為貸款人確定貸款的依據;項目申請報告不是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而是政府關註並提交政府投資部門審批的項目外部影響的論證。
3、內容不同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包括項目的內外部條件和影響,既要對市場前景、技術方案、項目選址、投資估算、融資方案、財務效益和投資風險進行分析研究,又要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相關問題進行論證。
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社會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維護公共利益、防止壟斷等方面進行論證。對於不涉及政府公權力的“純內部”影響,不是主要內容,但需要簡要說明項目的相關問題,作為項目外部影響評估的基本材料。
4、時機不同
壹般來說,可行性研究報告排在前面,項目申請報告排在最後。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
1,均為適用於企業投資項目的前期論證文件,均為企業投資項目的前期論證;
2.項目申請報告可視為在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基礎上的改進和擴展,既不排斥也不重復;
3.系統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可以為項目申請報告的編制打下堅實的基礎,特別是大型復雜的建設項目;
4.必要時,企業在提交項目申請報告時,可將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作為項目申請報告的附件之壹,但政府部門不得強制要求。涉及企業內部商業秘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得向政府審批機關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