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認為,君主可以用孝來治理國家,臣民可以用孝來管理家庭,維護貴族。認為“忠”是“孝”的發展和擴展,“孝”的社會功能是絕對的、神秘的,“最高的孝”可以“傳於神明,傳遍天下,無所不在”
《孝經》還將道德規範與法律聯系起來,提出借用國家法律的權威來維護道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