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生個人考試
1,醫學院校公共* * *衛生、護理專業類考生,100滿分不低於50分,300分滿分不低於150分,總分不低於310分,可以參加復試。
2.工程師學院工科類考生,滿分100分,成績不低於40分,滿分150分,總分不低於265分,可參加復試。
二、強軍計劃候選人:
滿分1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35分,滿分15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5分,總分不低於255分。可以參加復試。
三、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不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養計劃)候選人,且符合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要求:根據報考的專業,以上兩表中學校基礎分總分減3.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1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分,滿分15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75分,滿分2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00分,滿分3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分。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同時符合以下成績要求的,可參加復試:
1,總分要求:根據報考的專業,以上兩表中學校基礎分總分減去1.5%;
2.單科成績要求:滿分1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50,滿分15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75,滿分2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00,滿分300的科目成績不低於150;
3.申請退出退役大學生專項計劃的考生,可按國家文件規定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須在復試前向院系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