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喜福會》中的身份是清帝的妹妹(無血緣關系)。按理說,她成年時應該結婚。她也會有自己的封地。她結婚後,要麽去封地,要麽在北京建公主府,和附帶的馬壹起生活。
但是李不想結婚。她想和清朝皇帝在壹起。
清帝沒有強迫她,因為他知道李的心思。讓她這麽多年,壹直在北京轉來轉去,幫他處理“圖書館”的事務。電視劇第壹集,他就表白自己對長公主特別信任。
清帝對李的信任,是基於他堅信李暗戀自己,絕不會暗算自己。至於這個長公主的終身幸福,清帝從來沒有考慮過。至於她的封地,只是留作給她收租。
直到範賢長大了,他決定帶範賢去北京看壹看,攪壹攪北京這壹池春水。這樣壹來,李就坐不住了。
這個故事已經講了46集了。除了陳萍萍、範建、清帝、烏珠等少數人,其他人都不知道範賢是清帝的兒子。李顯然並不知道。
李不想失去雲內的財政大權,因為這會讓她“無用武之地”。多年來,她通過幫助清帝管理“內庫”,贏得了清帝的信任和寵愛。範賢對她威脅太大了,她必須有所行動。於是清帝生氣了。
清帝動怒,不僅僅是因為範賢是他的血脈,更重要的是他是皇帝。“內庫”應該由誰來管?只有他有發言權。
於是,清帝對李說:妳越界了。
清帝把李趕到信陽,她的封地。這個信陽,我相信,只是作者杜撰的壹個名字。就像騰紫晶和高達壹樣,它沒有什麽特別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