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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禁忌

禁忌是中國特有的文化現象。它起源於古代人對鬼神的信仰。原始社會認為名字是身體的壹部分,語言是好壞之源。它通過避諱,避免說出壹些人名和事物,迎合了古人對迷信的恐懼。

禁忌是通過回避名字來表達恐懼和尊重的最早方式。這種認知也直接促進了“字”的出現。起初,古人也是有名無字的。第壹個名字是孩子出生時父母給的代號,方便稱呼。因此,對孩子直呼其名的人通常與他們的父母和長輩非常親近。所以在古代,我們可以看到這樣壹個現象:壹個成年人聽到有人直呼其名,如果是陌生人,他會很生氣,因為這是壹種很不禮貌的表現,但是如果熟悉了,他會很高興,而那些能接受他直呼其名的人,在他小時候往往是很親近的。

罵人這麽忌諱,“字”自然就產生了。古代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稱之為“子”。為了表示尊重,這個名字不再被同行使用。夏商朝並不那麽講究。那時候的人取名很簡單,名字裏經常加上天幹地支。比如我們熟悉的夏商帝王,如(夏傑)、武邑、盤庚、蕭昕等等。

周朝要避諱三種:尊者、親者、賢者。在這個原則下,國家禁忌、家庭禁忌、內部禁忌、憲法禁忌和個人禁忌逐漸出現。

國家禁忌是指國家所有臣民,甚至皇帝本人,都必須遵守的禁忌。秦始皇本人出生在正月,取名為“趙征(趙征)”。在秦朝的農業歷法中,為了避免始皇帝的忌諱,將“正月”改為“月末”。到了漢代,為了避諱偉大的始祖劉邦,史書中的“萬國和諧”壹詞改為“萬國和諧”。漢光武帝封為“劉秀”,所以當時的秀才也改名為“蔡瑁”。

禁忌是指在家庭中避免提及父親和祖先的名字。最令人遺憾的例子是李賀,在唐代被稱為“詩鬼”。因其父名“晉肅”,“晉”讀音相同,終其壹生未能考中進士。盡管他才華橫溢,卻壹無是處。因為挫折,他在27歲時死於抑郁癥。

其實禁忌也是家族禁忌,只不過不同的是避諱了母親的名字,所以禁忌也是“女人的禁忌”。這種情況在漢代最為常見,最典型的就是“雉”字。漢代以前,野雞叫“雉”,但因為呂後本名呂雉,民間禁止野雞作為皇後使用,所以改用“雉”字。

憲法禁忌是指對上級和官員姓名的禁忌。避免上級官員匿名,歷代都有,尤其是宋代,鬧出不少笑話。其中我們比較熟悉的壹句話“只有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得點燈”,就是為了避免上級開的玩笑。宋朝有個國家官員叫天等,連“等”字都不提,否則要嚴懲。所以那個州縣的人就把“燈”字改成了“火”。元宵節照常點燈,於是州官在市場上貼出告示:“州府照常放三天火。”原來的“元宵燈會亮三天”硬生生改成了“元宵縱火三天”,看到通知的人都把它當笑話,廣為傳頌。

個人禁忌是對自己名字的禁忌。這種自我否定,無非是自我推銷。像避皇帝的名字壹樣,祖先的名字其實是個人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