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德國著名工業設計師,他提出了“簡單第壹”、“註重功能”、“註重細節”等十大設計原則,強調設計的簡單性、功能性和可持續性。
查爾斯和雷·伊姆斯(查爾斯和雷·伊姆斯):美國設計師夫婦崇尚“簡單、誠實、實用”的設計理念,註重結構和材料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追求美觀和功能的完美結合。
飛利浦·斯塔克(飛利浦·斯塔克):法國設計師。他的設計理念強調“民主設計”,主張把高質量的設計帶給大眾,用簡單直觀的方式滿足人們的需求。
馬西莫·維格納利(Massimo Vinel):意大利設計師,他崇尚“清晰、簡單、永恒”的設計理念,註重形式和結構的簡潔,追求設計的永恒性和普適性。
喬納森·伊夫(喬納森·伊夫):蘋果公司前首席設計官,他強調“簡單、純粹、人性化”的設計原則,註重產品的功能性、美觀性和用戶體驗。
佐藤大樹:日本設計師。他的設計理念強調“概念和故事”,通過設計傳達獨特的概念和故事,註重設計的情感和審美體驗。
紮哈·哈迪德(紮哈·哈迪德):著名建築師,她的設計理念強調“有機和流線”,追求建築形式的流動性和動態性,突破傳統建築的局限性。
阿龍丁(丁春芽):中國著名設計師,他主張好的設計是壹個好故事的藝術表現,設計要深入了解客戶需求,為客戶創造價值。設計是藝術和科學融合的壹門學科。藝術、美觀、功能、成本、技術在不同的設計環境下,設計師需要根據客戶的訴求做出不同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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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註意的是,每個設計師的理念和風格都可能發生變化,他們也會根據具體的項目和任務靈活運用不同的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