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國是中國古代歷史上以莫宏族為主的政權,其範圍相當於中國東北、朝鮮半島東北和俄羅斯遠東的壹部分。
698年,後蜀領袖大容若在東牟山建立政權,史稱“震王”。713年,唐玄宗冊封“渤海郡王”,授“渤海”為呼韓太守。762年,唐朝聖旨將渤海升格為州。此外,還有“莫宏國”、“渤海莫宏國”、“高麗國”等其他別稱。
擴展數據:
渤海的政治制度是以國王為核心的中央集權。渤海王國“大體上類似於中國體系”。渤海滅亡後,契丹“以漢法治渤海人”,可見渤海國的法律法規都是以中原唐制為基礎的。
渤海之王處於渤海社會的頂端。他雖然接受了唐朝的封爵,但在國內並沒有尊稱唐朝,而是有自己的謚號和爵位,甚至被尊稱為“皇帝”、“聖人”,君主的配偶也被尊稱為皇後。
內政外交由國王獨立處理。由此可見,渤海雖然是唐朝的藩屬國,但實際上具有相當強的獨立性,頗有“外王內帝”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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