嘗試包裝:
纏足時,讓姑娘坐在矮凳上,在洗腳盆裏放上熱水,洗腳保暖,將除大腳趾外的其他四個腳趾盡量扭向腳心,中間撒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防止黴菌感染。用布包好,用針線縫好,固定好。腳包好後,經常會覺得熱。有經驗的人不會壹開始就暴力包裝。
試緊:
包裹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腳部皮膚的壓力壹次比壹次更緊。這個時間不能太緊。以腳能承受的小疼痛為度。在此期間,彎曲妳的腳趾,稍微向下包裹妳的腳。包的時候,提前包好第二、第五個腳趾,讓它們在腳上打滾。第三和第四個腳趾會在妳的腳上滾動。需要幾天到兩個月的時間去嘗試。期間會將纏足布打成漿狀,去除皺紋和褶皺,稍微包裹腳部,讓腳部習慣硬纏足布和緊裹的壓力,然後才能真正裹緊。
包裝提示:
包裹時,盡可能將包裹布裹緊。每次妳解開並重新穿衣服時,把妳的四個彎曲的腳趾從妳的腳下抽出來。每次包裹的時候,彎曲腳趾,壓在腳下。同時,四個蜷曲的腳趾要從腳底到腳跟壹個壹個向後移動,使腳趾之間有壹定的空間,防止纏足後腳趾過粗。總是把小腳趾包在腰下面,第二腳趾包在大腳趾關節下面。包尖的時候,往往會把腳趾扭到腳底,直到彎不動為止,然後用布包緊。包紮時第二趾的趾關節和第三、四、五趾的趾關節大幅度扭曲,每次都有幾個扭傷的關節受傷。當妳把它包起來時,它是痛苦的。包的時候用針線紮緊。走路時,重量壓在向內彎曲下跪的八個腳趾上,使關節扭傷加重。因為腳趾向內彎曲,所以不會粘在腳底。走路時腳趾關節容易起雞眼。必要時,玉米常常被掐掉。
古代為什麽要纏足?
竹筍是尖尖的,金蓮是嬌嬌,小小的壹只腳其實在男女愛情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據專家介紹,即使是抱著腳也有很多姿勢:
左蘭·唐雪想要飄起來,胳膊和膝蓋擋住了他的衣服;
玉筍嫩了,金蓮步步嬌放下了。
香風飛彩燕,明月聽瓊笛。
回去度蜜月好幾次。//被子,去冠還早。
南北朝的南齊帝國,出現了壹個昏君,名叫蕭寶娟。他特別喜歡纏足。為此,他下令征集民間黃金,把蓮花放在地上,讓他最寵愛的妃子潘貴妃在上面行走。然後他把這壹幕叫做《連生步步驚心》。從此以後。凡是走路姿態優雅的女子,都會被稱為“輕腳”,而纏繞在腳上的小腳,則會被稱為“三寸金蓮”。
女子纏足始於哪個朝代?眾說紛紜。壹般認為,女子纏足始於南唐。
南唐時,李後主有壹個宮廷妃子。他們都很漂亮,擅長跳舞。做壹朵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以流蘇,飾以五色蓮花,以絲縛之,彎成月牙。
“女子纏足始於近代。”雲:元豐以前很少纏足,宋。
最後,我為大足感到羞恥。"
“李宗朝,宮人快點名。”
“然而,知四枝,不知兩條腿”
到了元代,這種情況繼續發展。
聽說聖人造人,叫她不要輕舉妄動,就把她的腳包起來了。所以,想要走出閨房,必須要有車。
負荷,是不夠的。"
這說明元朝已經把女色的束縛視為聖賢不變的信條。
“宜川六代孫子懷賢春是安慶人,明道死於五十四年,他的二兒子早生。惠氏
池陽的商住。女人不纏足,不摸耳朵,還是有的。"
當時婦女纏足是壹種習俗,宜川婦女拒絕遵守這種習俗,所以百衲展專門做了記錄。
到了明代,女性纏足更加流行,被認為是壹種時尚表現。芳曲所有妓女都用小腳奉承男人。有些妓女的腳被記錄下來了:比如古梅的弓小腰輕;張元慶,在青少年的操場上,是壹個腰肢纖細,自我意識強的男人,所以他被稱為張曉攪。長得不漂亮的古曦,叫顧大腳;等壹下。
提到金瓶梅,人們總會想到經典《深靜語》中的女主角潘金蓮。這個漂亮的妓女是裁縫的女兒,因為腳小可愛,寶寶叫金蓮。她是如何俘獲西門慶的芳心的?西門慶第壹次見到潘金蓮,就被她漂亮的小腳丫迷住了。那種魅力居然讓她“麻木”了。
《半角雜記》也有“肌紅如晚霞,白嫩;金蓮花就像竹筍。這是對皮膚和纏足之美的描述。此外還有“眉細腰細腳細”的描述,充分說明纏足是美人不可或缺的條件。
清軍進入中原後,因為沒有纏足的習俗,所以對這種習俗非常反感。他們壹再下令嚴格禁止。然而,清廷雖然在強迫編發方面取得了成功,但並不能完全禁止纏足。而且在漢人的忠心反對下,這個禁令形同虛設,甚至纏足的習俗也達到了頂峰。
清政府認為,既然不能禁止漢人放棄這壹習俗,至少可以禁止滿族女孩不這樣做。於是禁令又發了,但還是無效。當時人們認為女孩子不纏足是壹種恥辱,沒有資格做新娘。
纏足是成為美女的壹大因素。
追溯歷史,不難發現,早在漢唐時期,隨著“禮教”對人性的扭曲,中國古代人就表現出了“滿愛”的傾向。據淩軒《金瓶梅》記載,漢成帝曾與昭儀赫德發生過性關系。每次露出腳都會被欲望淹沒,會爆炸。何德的腳激起了漢成帝的性興奮。2008年“復興號”其實表現出了強烈的“愛腳”傾向。
明清時期纏足盛行,中國古代男性“愛腳”的傾向達到頂峰,成為標準的“纏足”狂魔。不可思議的是,男人變態,女人變態。男人玩《金瓶梅》刺激性欲,甚至激起女人的性欲。
在明清的性文學中,說到男女之間的性行為,壹般都少不了男人玩弄、揉捏女人的腳。《聊齋誌異》、《趙傳》、《晉書》R26傅本傳並告之於判官等。最能反映中國明清時期性變態和“纏足”的是對阿清男子李代翁的研究。
以下是他的論點。
纏足有以下效果:
第壹項:激發聽力。
第二項:刺激視覺。
第三項:刺激嗅覺。
第四項:刺激觸覺。
其中口6種,手28種,腳4種,肩2種,身4種。
有些是重復的,所以有48種。
笠翁也瘋了
吸力:只是氣味而已。靠近鼻子或腳掌凹陷部分,吸入氣味。
舔:用舌頭舔妳的腳。
咬:用牙齒輕輕咬住腳的前端,直到有輕微的痛感。
吞咽:將無肉的腳含在嘴裏,猶豫不決。
食物:將食物夾在腳趾之間或放在腳底凹陷處,然後放入口中食用。
撓:用拇指撓腳。
捏:用手捏腳。
扭轉:用三個手指扭轉雙腳。《綠野仙蹤》將這種情況描述為壹種求愛的手段。
程:把妳身體的壹部分,比如手掌、膝蓋、臉頰貼著腳,然後解開腳布。
索:就是撓腳的意思。與“撓”不同,“索”的範圍很廣。
脫:指男子為女子解開裹腳的扣子。
剝:粗魯地剝下裹腳布。
纏足:男人為女人纏足。
洗腳:女人洗腳,男人看。
剪、磨、擦、畫:洗完腳後,剪腳趾甲、雞眼,用浮石打磨雙腳,用幹軟布擦幹,最後給修剪好的腳趾甲上色。
保暖:用妳的手掌或兩腿之間來給女人冰冷的雙腳保暖。如何通過纏足來旅遊?參考相關資料,簡要介紹如下:
纏足從四五歲開始。它分為四個階段。大概需要3年。那是漫長而痛苦的壹天。最劇烈的疼痛期是在腳趾彎曲的第二和第三階段。除大腳趾外的四個腳趾都要彎到腳掌再紮緊,這樣不僅會出血、化膿、發炎、紅腫,還會引起雞眼。即使只是靜靜地坐著,也會有劇烈的疼痛。
所謂“壹雙小腳壹壇子眼淚”就是這種情況的真實寫照。
剛開始纏足的時候,父母總是告訴女兒,“不管多痛苦,壹定要忍耐,不然長大了就永遠嫁不出去了。”
經過勸說,纏足正式開始。
“試綁”第壹階段,先用盆洗腳,然後把右腳放在綁腳者的大腿上。趁著腳還濕熱,把除大腳趾外的其他四個腳趾都彎到腳底,然後把藥撒在腳趾之間。據說噴這種藥可以收縮皮膚,防止雙腳被紮緊後發炎或潰爛。腳趾彎曲到腳底後,用布綁住,然後用線把布的壹端和縫隙縫起來,這樣就不會再松了。同時要求女生穿上襪子和尖頭布鞋進行裹腳。
第二階段是“緊縮”。這個階段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也就是收緊階段。腳布平均三天要解開消毒壹次,再綁起來。並逐步加強約束力。這樣,痛苦自然會增加。因為腳趾用力彎曲,容易長雞眼。同時全身的重量都落在彎曲的八個腳趾上,疼痛程度可想而知。這時候腳上生的雞眼要用針去除。
後面的內容更精彩。
這是壹個可怕的階段。每次操作員提著桶進屋,女孩都會恐懼地尖叫,試圖逃跑。然而,她腳上的疼痛使她很容易被抓住,所以腳布被解開了。此時,腳背上的皮膚幾乎完全萎縮,會出現膿液和出血。這個時候,主刀醫生會將女孩的腳浸泡在藥水中,仔細清洗。如果壹個女孩掙紮,她的眼角會被打,這讓她不得不因為害怕疼痛而壹直忍受。然後,操作者會用針把雞眼剪掉,疼痛會讓女孩縮腳。但是,這不是她能控制的,手術還要繼續。
最痛苦的第三階段是“糾結”。此時的方法是將中足骨彎曲並捆綁在腳掌上。因為力量巨大,所有的骨頭都會彎曲。這個階段?需要半年時間。
第三階段,腳的肉會萎縮,腳背會變得僵硬,脫皮,出血,潰爛,潰爛。嚴重的話小腳趾也會潰爛。但是中醫對纏足的每個階段都有藥方。止血後膿液化膿愈合,出現了“奇妙”的腳。
接下來就是進入最後的“折彎”階段。這期間的疼痛並不劇烈。方法是讓腳底陷進去,半年就好了。過了這個階段,腳背會凸起成弓形,腳掌會深深的凹陷下去,大腳趾會下垂,另外四個腳趾會壓進腳掌凹陷的部分。全足長約10cm,是理想足,被稱為“新眼”或“三寸金蓮”。
糾結的雙腳與地面接觸較少,甚至連站立和行走都很困難。事實上,纏足走路比穿高跟鞋走路要困難得多。
剛纏足,不知道怎麽走,就用腳後跟走路。但是這種走路方式往往會讓妳的腳踝、腳跟、小腿因為負重而腫脹。所以,妳要開始訓練,學會壹種“優雅”的走路方法。
散步運動不僅讓妳的體態變美,還能讓妳的雙腳被裹腳布緊緊束縛,讓妳的血液循環順暢。經常練習走路,晴天在院子裏,雨天在室內。每天步行5公裏左右。
經過不斷的練習,走路的技術越來越好,很快我就能學會壹個叫“輕蓮步”的優美姿勢,足以吸引男人的目光。
但是,還有壹個問題。纏足完成後,女孩繼續成長,要時刻註意纏足。如果不註意,幾年後腳會長2、3厘米。同時腳用裹腳布綁的很緊,肯定會因為出汗而發臭。俗話說“臭如腳布”由此而來。
為了滿足女性纏足的需要,古人發明了壹種中藥叫“香蓮散”,可以放入鞋內除臭。只要七天換壹次,就能去除異味,壹直保持香味。另外也可以用藍湯服用或者除臭。
纏足完成後,原本用於纏足的布會由藍色逐漸變白,長度縮短至2至2.5米,最長不超過3米。壹般來說,好女孩是絕對不會在別人面前解開裹腳的。如果壹個女生在異性面前解開裹腳,說明他們之間壹定有親密關系。同時,女性的裹腳和小鞋也增強了閨房的快感。
女子纏足是中國歷史上非常醜陋野蠻的壹頁。這種極不合理的習俗自然會遭到壹些進步人士的反對,如余、袁枚、李汝珍等。
於認為纏足弱化了女性,失去了古代才女的優雅。“陰弱,兩儀未畢。”就連男人也遭罪。
袁枚領先壹大步。他在《壹朵花的寶藏》裏說:“女孩子的小腳有什麽好,可是全世界都瘋了。我覺得她那廉價的孩子的手足以魅惑她,孩子的火花會把父母的骨頭變成福利。“傷心的老公!
這是袁枚玩世不恭的精辟言論。但當時正是社會崇拜小腳的時候,他的觀點影響不大。
李如真反對纏足更徹底。在小說《金瓶梅》中,他借用林誌揚當選女兒國公主的“回體”方式,讓男人也嘗嘗女人纏足的痛苦。作者以吳的口吻,明確主張:
聽說女人裹腳。開始纏足時,他們的女人感到各種疼痛,撫著腳哭,甚至死於皮爛血滴。這個時候,夜不能寐,吃不下飯,各種疾病導致了這個。男孩覺得這個女人腐敗,他媽不忍心被處決,就放了。誰知道因為好看,不好看就不好看了。大鼻子小;額頭大的話就是平的。人必須被稱為殘疾人。為什麽他們的腳是殘缺的,他們步履艱難,卻很可憐?換句話說,習字和王強都很美。為什麽要把他們的腳砍成兩半?這種情況和做妓女有什麽區別?聖人所為,必受其罰,聖人不取,而天下君子才盡其用。這風可羞了。
在這個陳述和《金瓶梅》的其他討論中,平等的概念在於我們。
在晚清,反對婦女纏足既是壹種理論宣傳,也是壹種革命的群眾動力。太平天國建立後,禁止奴役和賣淫,也禁止婦女纏足。清朝沒有變法的時候,壹些改良派明確發起了“不纏足”運動。壹些進步知識分子以此為突破口,掀起了崇尚女性文明、實現婦女解放的熱潮。他們到處傳播男女平等的思想,主張婦女要擺脫封建枷鎖,自立自強,“拋開的是文明,糾纏的是野蠻。”
梁啟超在《顏瑜年譜》中指出:
鼓動不過是把人的四肢摧殘,把人的血肉碾碎,把人弄殘,把人打死,把人的耳目保護好,直到知道有文字為止?而安能讓人從事學習?所以,只要纏足不變,女校就壹天不立。
光緒九年,康有為與開明鄉紳歐良在廣東南海聯合發起《鏡花緣》,主張女子不可纏足。兩年後,康有為和他的弟弟康任光再次主張婦女不應纏足。“粵中纏足協會”的成立,在全國引起了很大反響。19年末至20世紀初,上海、廣東、湖南、福建、湖北、浙江、北京、天津等地相繼成立了不纏足俱樂部。湖南的纏足社是黃遵憲、梁啟超、譚嗣同等人發起的,很多人都加入了。光緒十三年七月,梁啟超、譚嗣同、王、康等人發起成立全國不纏足協會。總會設在上海,各州、縣、市、直轄市均設有分會。協會裏壹直有規定,會員學生的女兒不準纏足。如果她在八歲前就纏過腳,她兒子壹定不能娶纏過腳的女孩。他們還到處發放自己印制的“京華苑”,鞋店也增加了新的經營項目。比如長沙壹家李福泰開的鞋店,貼出廣告說:“不纏足不浮雲的定制鞋。”在杭州,足療俱樂部是由婦女自己組織的,發起人是高的妻子顧小美、胡萬娣等人。光緒二十九年,他們在西湖開會,提倡腳踏實地,談了三個小時,會後合影留念。當時參加會議的有80多人,其中已經放生的有10多人,現場表示放生意願的有30多人,不希望女兒以後纏足的有二三十人。不纏足社成為戊戌維新時期爭取女權、倡導婦女解放的重要群體,對民國成立以來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