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期限
3.通過讀卡借書(入學時免費)。卡僅供本人使用,不允許辦理借閱手續。
4.借書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必須立即向圖書館報失,所借書刊將全部還清,兩周後發行新卡。重新發行壹張新卡需要五元押金。如果妳不及時掛失,後果由我負責。
5.學生必須在離校前歸還借書證並付清借書款。無證辦理離校手續者,須補交五元補領費。
6.遵守圖書借閱規定,按時還書,逾期罰款。
7.期刊不允許外借。
8.借閱的書刊應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如撕頁、劃線、書寫、塗抹等。)還是丟了。如有汙損、丟失等違規行為,按《違規借閱書刊處罰辦法》賠償。
9.如果圖書館有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取回借閱的書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