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修訂的消防條例強調了政府在消防工作中的責任,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保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同時,新《消防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其次,新的消防條例對消防組織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能力。具體來說,要求鄉鎮和街道建立專職消防隊或誌願消防隊,並為其提供專業指導和技術支持。同時,新《消防條例》還規定了消防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要求消防救援隊伍加強訓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消防工作方針
消防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是把兩種基本的滅火手段——防火和滅火結合起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和報告火災事故的義務。所有單位和成年人都有義務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在消防工作中,要把防火放在首位,積極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努力防止火災的發生。無數事實證明,只要人們消防安全意識強,自覺遵守、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大多數火災是可以預防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