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妳的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搞清楚《山海經》是壹本什麽樣的書。壹般認為,《山海經》是中國最早的神話專著之壹,其中包含了許多古老的故事。這些故事可能無法考證,但它們反映了我們祖先的意誌和思想,以及當時的社會習俗。
至於“醜屍”,資料中有兩個版本。壹種觀點認為,“醜屍”的“屍”不是指屍體,而是指獻祭的女子。起源於古代的壹種祭祀儀式,即讓死者的後代扮演死者的角色,躺在那裏進行祭祀,這些表演者被稱為“屍鬼”。“醜屍”其實指的是古代的女巫。《山海經·黃達·Xi經》中的記載是:“有的人穿著藍色的衣服,用袖子遮住臉,所以叫醜女屍”,意思是說,穿藍色衣服,用袖子遮住臉的女人叫醜女屍。在海外的西方典籍中,記載了“醜屍”應該做的事情:“醜屍十日而生,十日而死...為了謀生。第十天,醜女住山野。”可見醜屍是作為祭品存在的。作為祭品,在烈日下烤的人也會很痛苦,所以只能用袖子遮住臉。
古人為什麽要把醜陋的屍體放在太陽下烤?《禮記》中有記載可以解釋這種現象。當時魯國發生了嚴重的旱災,魯穆公讓壹個名叫“九王”的巫師把自己暴露在太陽下以平息這場災難。九王認為旱為陽,雨為陰;男人是陽,女人是陰。同性戀相斥,異性相吸,所以只要女人習慣和太陽做愛,就會下雨。正因為如此,被獻祭的女人會被暴曬九天,以證明她們願意被獻祭給神靈。
在《魯春秋》中也有相應的記載。商湯滅夏朝後,遇到連年幹旱,於是商湯向天公鬼神祈禱,自己坐在白馬車上在桑林裏自焚求雨。在古代,為犧牲而死是光榮的。只有高貴的大祭司和國王或巫師才有這樣的資格,所以唐是自願被燒死的。這些女巫最初是為了求雨而自願被燒死的,也正是因為她們的奉獻,才贏得了後人的崇拜。《山海經》中的“醜屍”是被十個太陽“殺死”的,反映了古人為求雨用火燒死婦女的野蠻記憶。這個故事是壹個野蠻殘忍的故事,再現了古代的愚昧野蠻。
另壹種觀點認為,女醜是古代用作祭品的女性的總稱。《山海經》中《野東經》記載:“海中有二人,名曰醜女。醜女有壹只大螃蟹。”此處出現“醜女”二字,“二人”暗示醜女是壹種職業。我們今天說的“某地有兩個人叫農民”是壹種說法。而“醜女屍”就是這些醜女死後的屍體。
據相關資料介紹,這些醜女都是族長在很小的時候挑選出來的,而且壹定是長得漂亮的女人。被選中後,都被關在黑暗無窗的房間裏,用鼠油燈照明,餵以祭祀山神的大米,必須關到十三歲。在古代,沒有雨的時候,醜女會出來求雨,過程非常恐怖。舉行祭祀時,通常是半夜三點,巫師用紅布蒙住女子的眼睛,帶到秘密祭祀臺。巫師脫下女人的衣服,只留下眼罩,用蜈蚣血覆蓋女人的身體。蜈蚣血逐漸凝結,把皮膚拉得緊緊的,很痛。巫師把壹條成年毒蛇放進了壹個女人的下體。這種蛇喜歡陰精,在那裏會吸女人處女的血,出來的時候全身發青,這個女人會痛得暈過去。巫師又用天水喚醒了女子,用竹簽在女子身上刻下了“時宇訣”,並塗上了硫磺和秘藥,至此告壹段落。
第二天中午陽光燦爛的時候,巫師會以極快的速度打開女子的眼罩,女子的眼睛瞬間爆裂。眼睛裏的血流下來後,會和女子身上的硫磺、蜈蚣血、秘藥發生反應,女子就會被活活燒死。女人快死的時候,巫師剖開她的腹部,把毒蛇放在後面,縫好,穿上青衣,把女人放在壹個特制的刻有咒語的蝗蟲棺材裏。棺材被埋在壹個有八個方向的“死門”旁邊,在那裏宰殺了九頭牛和九頭鹿,並祈雨三天。而女人的身體,人們稱之為醜體。
至於《山海經》海外西經中出現的“醜屍”壹詞,記載“醜屍,生於十日,殺於夫北。伸出妳的右手。在那裏住十天。醜女住山野。”
結合《山海經》前後的筆記可以推斷,山海之間有壹個不為人知的國度,叫做夫國。在這個國家北部的山頂上,囚禁著壹具醜陋女人的屍體。她整天用右袖遮住臉,擋住頭頂的陽光。眾神被殺了,女巫來解救他們。最後,他們失敗了,他們死了。作為女巫,醜女的祭祀之舞激怒了殺女之神,引來了十天。天空中十個太陽熊熊燃燒,圍繞著祭祀山頂,醜女精疲力盡,漸漸死去。身體常年無法離開,掩面待在山頂等待10號離開。很明顯,這裏記載中提到的“醜屍”是指作為祭品的醜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