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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檔案怎麽處理?

在律所工作過的同事都知道,備案是進入律所的必備條件,尤其是律師助理和見習律師。雖然歸檔是壹件很小的事情,但是這裏有很多門道,歸檔可以讓我們學到很多東西。別的不多說了,不過我開始給妳講解壹下如何整理文件。以壹個完整的文件為例。

首先,檔案分為必備材料和非必備材料。必要材料分為業務檔案審批表、分卷目錄、結案歸檔律師聲明、結案歸檔質檢聲明、結案歸檔審批表、代理協議、授權委托書、收費憑證(發票復印件)、律師工作記錄、結案證明、結案報告。以上材料按順序擺放,缺壹不可。當然,很多律所都沒有這麽齊全的材料,但上面粗體的部分是卷宗的必備材料。非必要材料是壹些證據材料、法律文書等。

第二,卷宗中的原始證據材料需要拿出來復印,利用復印件完成卷宗裝訂,因為有時候很多當事人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會把原始證據拿回去,所以裝訂的時候就用復印件。

第三,中間部分即證據材料部分的順序,壹般可以按邏輯順序排序。如果只有壹審,可以按照案件程序進展的順序安排。有二審、再審的,按照壹審、二審、再審的順序安排。比如壹審案件可以按照以下順序排列:起訴書、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法院回執、傳票、送達回證、訴訟費繳納通知書等法院程序性文書、委托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法人)、證據材料、代理詞、答辯狀、法院文書(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執行書等。,可以按順序擺放)。當然,還有其他文件沒有安排,我們可以根據程序的先後順序進行調整。這部分材料需要放在收費憑證之後,律師工作記錄之前。

第四,如果有些材料有多份,我們可以拿出來,這樣會使文件更簡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