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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包括十二列傳(記載歷代皇帝的政績)、三十家(記載諸侯國和漢代諸侯的興衰)、七十列傳(記載重要人物的言行,主要描寫人物和大臣,最後壹篇是序言)、十表(大事年表)和八書(記載各種法規,如禮、樂、性情、歷法、天文等等)。
有* * * 130部史書,52.65萬余字,比《淮南子》39.5萬余字,《呂春秋》28.8萬余字。《史記》規模龐大,體系完備,對後世的傳記史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歷代正史都是用這種體裁寫的。
《史記》分為傳記、表、書、世家、列傳五個部分。其中,傳記和傳記是主體。它以歷史上的皇帝等政治中心人物為編纂史書的主線,各種體例分工明確。其中“人物傳記”“人物傳記”“人物傳記”占了全書大部分篇幅,都是以寫人物為中心記錄歷史。於是,司馬遷開創了壹種新的史書樣式——“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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