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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學繁榮的表現

宋代出現了很多文學會社。

壹、宋代集會、結社之風的盛行

就國家政權的強盛而言,當首推李唐;但若就經濟和文化的全面繁榮而言,則必稱趙宋。會社之興旺,僅是其中壹端。

社會經濟的繁榮帶來了社會成員的流動,而社會結構的松散傾向和社會成員的流動,又必然給社會帶來壹些不確定因素,使社會成員產生某種危機感,甚至直接受挫。於是,人們為尋求互助而組建以區域或行業為前提或基礎的集會、結社,就不僅理所當然,而且勢在必行。宋代集會、結社之風於是大作。北宋時期,南、北各地締結詩社之風就已經很普遍了。吳可《藏海詩話》說:“幼年聞北方有詩社,壹切人皆預焉。屠兒為《蜘蛛》詩,流傳海內,忘其全篇,但記其壹句雲:‘不知身在網羅中。’亦足為佳句也。元祐間,榮天和先生客金陵,僦居清化市,為學館,質庫王四十郎、酒肆王念四郎、貨角梳陳二叔皆在席下,余人不復能記。諸公多為平仄之學,似乎北方詩社。……今屈指當時詩社集六十余載,諸公佳句,可惜不傳。今僅能記其壹二,以遺寧川好事者,欲為詩社,可以效此,不亦善乎?”到南宋時,結社的風氣就更濃了;流風所及,不少達官顯宦也入社相與往來酬唱。

周密《武林舊事》卷三“社會”條,對杭州城中的各種娛樂、服務型會社,載錄甚詳:“二月八日為桐川張王生辰,霍山行宮朝拜極盛,百戲競集,如緋綠社(雜劇)、齊雲社(蹴球)、遏雲社(唱賺)、同文社(耍詞)、角抵社(相撲)、清音社(清樂)、錦標社(射弩)、錦體社(花繡)、英略社(使棒)、雄辯社(小說)、翠錦社(行院)、繪革社(影戲)、凈發社(梳剃)、律華社(吟叫)、雲機社(撮弄)。而七寶、氵驀 馬二會為最。”若按同書卷六“諸色伎藝人”條所開列的種類統計,則當時的專業性文體會社至少有55種之多。《夢梁錄》卷壹九“社會”條雲:“文士有西湖詩社,……武士有射弓踏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藝精熟。放射嫻習,方能入此社耳。更有蹴踘、打球、射水弩社,則非仕宦者為之,蓋壹等富室郎君,風流子弟,與閑人所習也。……每遇神聖誕日,諸行市戶,俱有社會迎獻不壹。如府第內官,以馬為社。七寶行獻七寶玩具為社。又有錦體社、臺閣社、窮富財錢社、遏雲社、女童清音社、蘇家巷傀儡社、青果行獻時果社、東西馬塍獻異松怪檜奇花社。魚兒活行以異樣龜魚呈獻。豪富子弟緋綠清音社、十閑等社。”《都城紀勝》“社會”條亦有“西湖詩社”、“隱語”社、“蹴踘打球社”、“川弩射弓社”、“光明會”、“茶湯會”、“凈業會”、“放生會”、“錦體社、八仙社、漁父習閑社、神鬼社、小女童像生叫聲社、遏雲社、奇巧飲食社、花果社”、“七寶考古社”、“馬社”、“清樂社”等會社的記載。《西湖老人繁勝錄》除載有“青果社”、“七寶社”、“香藥社、相撲社、川弩社、遏雲社、同文社、同聲社、律華社、錦體社”、“錢旛社”、“放生會”、“光明會”等具體會社外,其“諸市行”條還有“京都有四百十四行”的統計。以此推算,則當時杭州的繁榮和會社的眾多,可見壹斑。

在上述這些見諸文獻記載的各種會社中,有壹些是比較純粹的市井文藝會社,如緋綠社、遏雲社、同文社、清音社、雄辨社、繪革社和律華社。其中,除繪革社、律華社、雄辨社與詞體關系較疏外,緋綠社、遏雲社、清音社所表演的內容,都與詞體關系密切,而同文社更是直接“耍詞”的組織。《武林舊事》“諸色伎藝人”條,還具體列出了這些文藝會社的代表性演員的名單,如表演“唱耍令”即“耍詞”(同文社)的有大禍胎、小禍胎、李俊、陳香淵、大小王、熊二、路淑卿、陳昌等20人,表演“雜劇”(緋綠社)的有趙太、慢星子、王侯喜、宋邦寧、唐都管、三何(晏喜、晏清、晏然)、鋤頭段等41人,表演“唱賺”(遏雲社)的有濮三郎、扇李二郎、郭四郎、孫端、葉端、牛端、華琳、黃文質等22人。諸如此類,不壹而足。這些民間藝的名字不僅流傳民間,還載入文人的筆記,於此亦可反證當時士大夫文人與民間文藝會社的密切關系。

如果說市井民間文藝會社主要是表演現成作品以娛聽眾、觀眾,那麽文人文藝會社則是以文學創作、品評為活動重心,兼及欣賞藝人們的文藝表演。當然,民間文藝會社有時也自己創作壹些作品,上引《武林舊事》卷六“諸色藝人”條“書會”門即有“李霜涯(作賺絕倫)”的記載,可見李霜涯不僅能說書,還是當時最負盛名的賺詞作者。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全宋詞》中1598首“無名氏”作品,有許多就出自像李霜涯這樣的民間會社的文人之手。

筆者據歐陽先生《宋元詩社研究》壹書的考證進行統計,宋代詩社即多達80余家[③]。但若以兩宋文學事業的繁盛而言,我們相信,這還只是燦若繁星、數不勝數的大量文學會社中,幸運流芳的壹小部分。

二、宋代文學會社繁榮的原因

如果說六朝是文學會社的萌芽期,唐五代是文學會社的發展期,兩宋則是文學會社的成熟期。六朝時期有“會”無“社”,唐五代時期仍是“會”多“社”少,到宋代則“會”、“社”雙豐,且以“社”享名後世。文學會社發生、發展以至繁盛的事實,使我們有必要從社會文化學角度對其首先作壹番審視。

近人胡懷琛先生曾把中國歷史上的文社分為三類:壹類是治世或盛世的文社,以消閑為主;二是亂世或衰世的文社,以議論時事、品評人物為主;三是亡國遺民的文社,以抒解恨愁、發泄牢騷為主。[④]我們不妨從胡先生的觀點出發,把盛世文治、亂世抗爭、衰世消遣之需,看成催生文社的三大社會文化背景。

胡懷琛先生的三分法,著眼於社會政治。但人生並不僅僅受社會政治的影響和支配。在更多的時候,人的活動是受制於長期積澱所形成的社會文化心理和社會習俗,以及特殊環境所養成的個體文化心理和個性。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在影響個體行為的各種因素中,以同輩群體最為突出,心理學上稱之為“同輩群體效應”。因為文學會社多為同輩人之間的聚會活動,正符合現代心理學上的“同輩群體效應論”。自古以來,人們在交往時即多喜以同輩為對象,這是因為同輩人在閱歷、修養、性情諸方面都有更多的***同點,交往時可能獲得更多的***鳴。《詩經·小雅·伐木》篇唱道:“伐木叮叮,鳥鳴嚶嚶。出於幽谷,遷於喬木。嚶其鳴矣,求其友聲。相彼鳥矣,猶求友聲。矧伊人矣,不求友生?”此詩不但告訴我們人有交往的情感需要(“求其友”),而且有交往的功利目的(“出於幽谷,遷於喬木”),合之則為樂群敬業之心。美國當代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把人的需要概括為五個層次,即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此說也完全適用於解釋人類交往行為的發生。不過,就文學會社而言,人們的交往需要則主要表現為創作欲望、情感聯絡、經驗交流、成就評價和人格歸屬幾個方面。換言之,則文人之間存在的情感聯絡、經驗交流、成就評價、人格歸屬等方面的需求,直接催生了文學會社的產生。此即《論語·顏淵》所謂之“君子以文會友”。社會越發展,文明越先進,個人的可塑性越大,人們就越有交流的情感欲望和現實需要。

當然,藝術交往總是在壹定的環境中進行的,而社會環境又比自然環境更多、更深地影響著人們,故其對藝術交往的發生具有決定性意義。作為藝術交往特定形式的文學會社,也毫無疑問更多是社會環境催生的產物。具體到宋代,文學會社之所以能獲得全面、迅速的發展,其原因大概有六:

第壹,交往是人生的基本需要,“以文會友”,早已成為中國的文化傳統。《論語·陽貨》所言詩歌“興”、“觀”、“群”、“怨”四大社會職能,“群”居其壹。可見古人早就認識到詩歌在社會群體中所能發揮的凝結協調作用。漢及漢前臨時性的文人聚會,發展到六朝時期,就已演變為相對穩定的文人會社。這壹點上面已有詳論。會社成員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聚會,交流詩文,切磋技藝,比試才情,同時增進友誼。而詞這種可以集詩、樂(有時還包括舞)為壹體的綜合性文藝樣式,比壹般詩文更適用於集體性文娛活動,因而也比壹般詩文唱和有更強大的聯絡群體感情的效用。

第二,民間集會、結社之風的影響。據《元豐九域誌》統計,宋代十萬戶以上的城市就多達四十余個,而在徽宗崇寧(公元1102~1106年)年間甚至超過五十個,與唐代僅有十余個人口超十萬戶的城市相比,翻了四、五倍。但正如美國著名史學家費正清先在談到宋代社會的城市化時所言:

新社會的另壹特點是其不斷的城市化……。可是中國文化真正的城市化不在於城市的數目,而是從這時起城市和城市居民在社會中起主導作用。與舊貴族不同,新的士紳很大程度上在城鎮生活,他們與其說是鄉村地主不如說更像在外地主。因為所有的官員和富商都在城鎮生活,所以領導集團中大部分人都集中在城市地區。因而高層次文化自然也就高度城市化,發展出來的興趣和態度看來更具有城市居民而不是農村居民的特征。……在城市環境中,高層次文化比以前更復雜多樣,更多的居民參與到文化活動之中。……宋代的城市生活是自由奢華的。城市不再是由皇宮或其他壹些行政權力中心加上城墻周圍的鄉村,相反,現在娛樂區成了社會生活的中心。[⑤]

隨著城市經濟大發展時代的來臨,民間的集會、結社亦風起雲湧。有帶有互助合作性質的區域性或待業性的“邑”、“會”、“社”,有宗旨、目的各異的佛、道社團,有越來越多的工商業行會,還有按階級或階層結成的團體。對此,法國著名漢學家謝和耐先生也有精辟的見解和詳細的論述,他說:

11~13世紀的人要比唐代、六朝或漢代的人更頻繁地和更樂於遷徙。確實是商業大潮引起了人員隨之流動,如船工、腳夫、水手以及有時定期往返旅行於非常遙遠的地區之間的商人。其數目日益增長的官吏們也必然要遷徙,他們既不能在其故鄉充任公職,又不能在同壹職位上留任三、四年以上。最後,農村生活的艱難、城市小業主的數目之巨和名目繁多、城市的吸引力、財富和娛樂中心等,這壹切都引發了流民和貧苦農民湧向大城鎮的浪潮。……在這個比先前幾個世紀更為流動的社會中,在財產方面受挫折的情況也屢見不鮮。人們可以理解壹些新型關系的發展:重新集聚和結社的傾向(這壹切在高層階級中就如同在市民界的百姓中壹樣)與自我隔離的威脅是同樣大,故互助行為更顯得必要了。……在所有的階級中,在平民百姓、文人和流動商販之中,人們發現由原籍為同壹地區者或同鄉人之間組成“會”的傾向變得普遍化了。……最後,自從由國家控制的市場崩潰以及商鋪和作坊分散遍及城市以來,商人與工匠諸“行”的發展似乎應符合每種專業成員之間的和睦與自衛之需要,“第三產業”活動的豐富性解釋了這類同業行會那令人震驚的專業性。[⑥]

生活在這樣的城市當中,自下而上,整個社會都相習成俗。受民間集會、結社之風的引誘和啟發,文人也紛紛成立起各自的會社組織。

第三,如前所言,宋代是中國國家制度和封建文化發生重大轉折的時期,“雅”、“俗”二元矛盾仿佛壹條線索,貫穿起整個士林,追求“雅”、“俗”諧調,已成為人們理想中的社會文化運行模式;而文學會社融娛樂和鑒賞、口腹聲色和心智情操為壹體的多種集會活動,正好滿足了制度和文化轉型期知識分子的雅、俗兩方面的需求。上引《夢梁錄》等書稱“西湖詩社”“非其他社集之比”,究其原因,不外有二:壹是參與者皆“行都縉抻之士及四方流寓之人”,高雅文士沈浸市井生活,可謂“雅俗***存”;二是這些人“寄興適情,賦詠膾炙人口,流傳四方”,作品“雅俗***賞”。所以,從某種角度看,“西湖詩社”就是壹個“雅”、“俗”協奏的典型。

第四,宋代大開科舉取士之門,賦詩作文成為廣大士子博取功名利祿的重要手段,為了應付考試,不少士子相互結納,揣測上意,研習詩路文理,為進身煆燒敲門之磚。清朝乾隆年間的黃迥谷對此種會社,深不以為然,其《錫金識小錄》卷四雲:“詩文社會,可以見前輩流風余韻,而邑中人文中盛,亦因是可以考見,然必其人及著作果有可傳,斯足誌焉。若近日士子時文之會,累累不絕,然人無可稱,文亦不足道,雖多登甲科,膺膴任,亦奚足齒及乎?”

第五,宋代以文立國,壹方面使文化和文人的地位空前提高,促進了思想文化的繁榮,但另壹方面,從某種程度上講,思想文化的繁榮及其多元選擇的必然性,既是導致宋代文人黨爭的重要緣由,也是推助宋代文人會社興盛的波瀾。當這種自覺、自主意識反映到文學創作領域時,它就成為文學會社興起的動力。有人甚至認為宋代是文人覺醒的時期:“如果說魏晉時代是人的覺醒,在人的物質性之外進而認識到了人性,是人性的覺醒的話,那麽宋代則是文人的覺醒,文人在做官之外,進而認識到了壹個文人的價值、存在與文化使命,他們認識到了做詩是文人的生命,詩社是文人的組織,而詩集的流傳與存在正是文人的存在與價值形式,這是壹種文人對自我的體認和覺醒。可以說是文人在詩社裏找回了自我。”[⑦]

第六,趙宋政權的積弱使之在與周邊民族國家的較量中壹直處於被動挨打的局面,並最終導致國家的覆亡,身丁亂世的文士,出於憤怒與抗爭、逃避和慰藉,往往聯成會社,借吟詩作賦抒解郁結。另外,建炎南渡後,流寓南方的北方文士,出於生計和仕途的考慮,也可能借助會社尋求支持;而在元初,科舉制度被廢除,士失其業,文士更往往利用詩社的活動,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既以緬懷故朝、彼此慰藉,又可切磋詩藝、消磨時光。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元季風雅相尚”條即雲:“元季士大夫好以文墨相尚,每歲必聯詩社……。蓋自南宋遺民故老,相與唱嘆於荒江寂寞之濱,流風余韻,久而弗替,遂成風會。”

當然,人們集會、結社,還有各自比較具體和特殊的緣由。宋代又是封建文化全面高漲的時期,人們思想活躍,推陳出新、標新立異,成為士林蘄向。在這種大文化背景下,再加上會社領袖人物個人的情況,人們集會、結社的誘因也隨之而復雜多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