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案不能食”是《擬行路難》中的第六首。對著酒案無法入食,拔劍擊打柱子,仰天嘆息。大丈夫生在世上能有多少時間,怎能像小鳥壹樣低垂羽翼小步走?頭四句直述詩人的痛苦憤慨,他才高氣盛,卻有誌難伸,只能拂袖歸家。
拋棄卑官不謀俸祿,返回家中安心休息。早晨出門辭別親人,晚上歸來還在親人旁邊。在床前逗著小孩戲耍,靜看妻子在機上紡織。中間六句盡述天倫之樂,只是安詳快樂之中又有多少無奈,甚至在有抱負的詩人心中,這是在虛擲光陰。
自古以來聖賢都是貧賤的,何況我們族寒勢孤,性格耿直。最後兩句借古人為自己鳴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