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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詩詞有壹種俠義的風格,他做過大俠嗎?

李白武功壹般,也就是比街頭打架的水平高壹個段位罷了!

很多文章中所說李白“劍術第二”、“殺人瀝血”都是假的!根本經不起推敲,更不合邏輯!

唯壹可以肯定的是李白學過劍術,打過架,而且不止壹次!盡管他經常隨身帶著壹把鋒利的匕首(這個是真實事情,有其它詩人的詩可以做為證據),但他在詩中所寫的“笑盡壹杯酒,殺人都市中”,“拔劍四顧心茫然”、“按劍心飛揚”之句,但實際上按小可之前在某壹篇回復所說,也就是街頭群毆,或者嚇退幾個小毛賊而已。

殺人絕對不可能!首先大唐律法就放不過他,殺人就殺了,還寫在詩裏亂嚷嚷,李白沒有那麽白癡。再者隨便挑壹個唐朝詩人,翻翻他們的詩,都有殺人的詩句,包括窮書生杜甫和窮才子孟郊也不能免俗,過嘴癮麽,誰不會呢?

至於劍客,李白也不是!

真實情況是,佩劍是壹種男人的風尚,確切地說是壹種街頭時尚。劍為君子之器,而且劍為禮器,後來劍便成為名士的象征,比如李白的超級偶像馮諼不就是彈鋏而歌麽?

佩劍,當時只是壹種名片,有些近似於現代的瑪沙拉蒂,證明妳是壹個富家公子哥,或者是腰間的那壹塊玉佩,證明妳與那些腰間掛佛的人不是壹路貨色,妳是壹個有修養有涵養的紳士男人。

詩人都有俠客情結,更有名士情懷,而不論是俠客還是名士,壹把長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身上佩壹把長劍的作用只是告訴別人,妳是壹個名士,或者妳擁有名士的才學和氣度而已。

這種唐朝之後的帽上簪花如出壹轍!都是當年的流行時尚!

李白在唐朝的影響力極大,唐朝試風盛興,作為當代大才,他壹心想當官來壹展所學。李白因為家庭條件限制不能考科舉,但是憑借他詩歌的影響力還是把動靜鬧到皇帝那裏去了。

在唐朝,對於有才華的人想做官,那是最好的朝代,唐朝廣納天下有才之士。唐皇帝最後召見了李白。

至於他們之間談了什麽,不為人所知,反正是沒有給李白官當,只是給了他幾百兩銀子把他打發出宮了。據後世人考究,在唐皇帝召他入宮前,李白寫了壹首詩“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