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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以朋友之名在喜歡被戳穿之後還能做朋友嗎?

“喜歡壹個人就是給了她俯視的權利。”

這是最近很火的電視劇《下壹站是幸福》裏的男配所說。常歡喜歡叢笑很久,也默默幫她做了很多事。比如說揍渣男前男友,幫叢笑挨客戶耳光等。

人們很多時候往往認為自己把心意藏得很好,實際上,成年人在感情上或許從來就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麽明智。叢笑也察覺到了常歡喜歡自己。而在新的劇情裏,兩人終於把話說開。

看過這部劇的人都知道,叢笑壹直勵誌嫁入豪門,而常歡就是個技術死宅,哪哪都不符合叢笑的擇偶標準。叢笑問“我們還能做朋友嗎?”

“如果之前,只是擡頭仰視,那麽在戳破窗戶紙後,還答應做朋友,就等於是把刀子又遞到了妳手裏,在給了妳俯視我的權利之後,又給了妳傷害我的權利。”

是啊,在愛情這場博弈裏,愛得多的人總會先受傷。在試探的過程中我們會褪去層層盔甲,漸漸展示自己的軟弱壹面,但如果心意被拒絕,要記得自己穿回盔甲。

在愛情裏受了傷碰了壁不可怕,可怕的是執迷不悟,“舔”到最後壹無所有。

所以妳要問我,還能做朋友嗎?

我的答案是:沒必要了。像常歡壹樣理智的告訴叢笑,做回普通同事。這樣互不幹擾不好嗎?妳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