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歌”在唐代尤為盛行。我們可以從當時詩人們“不經意”地在詩篇中透露出的信息裏感受到這壹點。如“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李白),“連袂踏歌從此去,風吹香氣逐人歸”(儲光羲)。而劉禹錫的詩《踏歌行》則是“特意”地描寫了壹個踏歌的動人場面,“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聯袂行”,“新詞宛轉遞相傳,振袖傾鬟風露前,月落烏啼雲雨散,遊童陌上拾花鈿”。春天江邊的大堤上,許多女孩子們手牽著手地踏舞歌唱,直到月落破曉時分,才依依不舍地散去。天亮後,來這裏玩耍的孩童,竟能拾到女孩們失落的花鈿等飾物。可見,她們的歌舞是多麽的癡迷和忘情!
當時,“踏歌”不僅廣泛流傳於民間,在宮廷也常組織踏歌活動,只是規模更大,更為奢華而已。據載,先天二年(公元713年),元宵夜,在京城安福門外,裝置了20余丈高的大燈籠,燃燈五萬盞,上千名宮女穿錦戴繡,珠翠丁零,組成了踏歌舞隊,在火樹銀花之下踏歌三日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