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的我們,敏感而又脆弱,我們對周圍的壹切都有壹種探索的心,那時候的我們生理以及心理並沒有完全成熟,對那些未知的東西總是充滿了好奇。我們都出生在九十年代,那時候的我們被人稱作非主流,殺馬特。叛逆,桀驁不馴,放蕩不羈,是我們的代名詞。
中學時代的時候,許嵩,汪蘇瀧,徐良,三大網絡歌手橫空出世,那時候的我們與那些所謂的追星族並沒有什麽異同,不論他們中的哪壹個新出了新歌,只要誰先知道並且會唱,絕對是壹件很值得驕傲的壹件事。為了唱會那些歌,我們不惜花掉那時候看來是巨資的兩塊錢,買壹個嶄新的筆記本,整整齊齊,壹筆壹劃,很工整的把整首歌都寫在筆記本上,看著本子上的歌詞,仿佛偶像就在眼前,活在自己的小天地裏,感覺像擁有了整個世界。
那時候在我看來,寫歌寫的最好的有兩個人,壹個是許嵩,還有壹個是專門為周傑倫作詞的有名詞作家方文山先生。我覺得許嵩的每壹首歌都充滿了文采,不論是描寫景還是描寫人抑或是記錄壹件事,他用能用絕妙的文字將其刻畫的入木三分。我認為他是壹個對事物以及文字理解的很透徹的壹個人。那時候,每當有好的歌詞,總會記下來,還有很多同學都會將他的歌詞運用在自己的語文作文中。當然不出意外,老師會在句子下面劃上波浪線,表示這幾句寫的很好。
除此之外,我們喜歡抄歌詞的壹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聽歌的時候,我們會有很深的感觸,仿佛歌詞裏唱的就是自己。寫歌的人假正經,聽歌的人自煽情,情竇初開的我們並沒有太多的感情經歷,甚至在有的時候聽歌會聽到流淚,仿佛又經歷了壹次故事裏的情節。太多的情歌,太多的回憶,聽的越多,就會越覺得是在唱自己,與歌曲之間產生了***鳴,在那個手機不發達的年代,我們沒有其他設備,當然會把歌詞記到壹本顏色好看筆記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