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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孩子,無論男女

對於傳統家庭來說,生男孩或者生女孩,到底意味著什麽。

林語堂的母親是有八個孩子的兒媳婦,到晚上總是累的筋疲力盡,兩腳邁門檻都覺得費勁。

好在林語堂十歲,或者十二歲時,他的幾個姐姐就已經能夠做家中沈重的事,母親才得安閑度日。

林語堂有幾個姐姐呢?兩個。其他六個孩子都是男孩。

——兩個女孩就能夠讓母親安閑度日了嗎?

事實上,甚至壹個就足夠了。

林語堂的父親教孩子們讀詩、讀經、對對子。

林語堂記得,十壹歲之後,二姐常凝視著墻上的影子,用很不情願的、惋惜的口氣說:“現在我得去洗衣裳了。”

在下午,天晚壹點的時候,她又看壹 看墻上的影子,幾乎是自言自語地說:“現在我去把把曬的衣服收回來了。”

二姐的眼睛特別有神,牙又整齊,又潔白。

她的同學都把她看作學校中的美女。

她比林語堂長五歲,故當林語堂十三歲正在中學念書時,她年約十八歲,美艷如桃,快樂似雀。

她和林語堂常好聯合串編故事,——其實是合作壹部小說——且編且講給母親聽。

這本小說是敘述外國壹對愛人的故事,被敵人陷害而為法國巴黎的偵探所追捕——這是她從讀林紓所譯的小仲馬氏的名著而得的資料。

她的功課很好,應當上大學。但是林語堂的父親要供給幾個兒子。

供給兒子上大學,可以;供給女兒,不行。

福州的女子大學壹學期學費要七八十塊錢。

父親實在辦不到。

林語堂深知二姐很想受高等教育。她已經在鼓浪嶼上完成了中學,那時是二十二歲,正是女孩子有人提親的時候。

但是她不管。

在夜靜更深時,林語堂母親就找個機會和她說親事。她總是把燈吹滅,拒絕談論此事。

 

最後,二姐看到別無良策,只好應允婚事,嫁給壹個鄉紳,大違她的私願。

她要嫁去的人家,是在西溪岸邊壹個村莊內,剛在林語堂赴廈門上學之途。

林語堂每由本村到廈門上學,必須在江中行船三日,沿途風景如畫,滿具詩意。

那壹年或半年壹次在西溪民船中的航程,始終是他精神上最豐富的所有物。

於是,林語堂便在上學途中停下,去參加二姐的婚禮。

在婚禮前壹天的早晨,二姐從身上掏出四毛錢對林語堂說:“和樂,妳要上大學去了。不要糟蹋了這個好機會。要做壹個好人,做壹個有用的人,做壹個有名氣的人。這是姐姐對妳的願望。我們很窮,姐姐不能多給妳了。妳好好用功念書,因為妳必得要成名。我是壹個女兒,不能進大學。妳從學校回家時,來這裏看我吧。”

林語堂上大學,壹部分是父親的熱望。

他又深知二姐的願望,那幾句話簡單而充滿了力量。

這件事使林語堂心神不安,覺得自己好象犯了罪。

她那幾句話在他心裏有極重的壓力,好象重重地烙在他的心上,所他我有壹種感覺,仿佛我是在替她上大學。

第二年林語堂回到故鄉時,二姐已因橫痃性瘟疫亡故,當時結婚只十個月,有八個月的身孕。

林語堂說:這件事給他的印象太深,永遠不能忘記。

他還說:影響於他最深的,壹是他的父親,二是他的二姐,三是漳州西溪的山水。

我想起老舍寫的《我的母親》。

老舍是遺腹子。

自父親死後,家中壹切的事情都是母親和三姐***同撐持的。

三姐是母親的右手。

但是三姐要出嫁了,母親知道這右手必須割去,她不能為自己的便利而耽誤了女兒的青春。

我於是想:舊時代的女性,是必須要生女兒的。

因為在兒子長到能娶兒媳婦之前,她們也會需要幫手,幫她們做家務,幫她們帶小孩。

大戶人家有丫鬟奴婢,小戶人家只能是女兒。

這女兒不需要多,壹個就夠,原本滿負荷的工作量,馬上就可以變成半日閑;兩個綽綽有余,工作量只是1/3.

而兒子,可能對她們更重要,因為兒子才可能讀書、求取功名、賺錢、改變家族命運,讓家族騰飛。

而男女,又很不壹樣。

中國女子,自古至今,都同質化得厲害,都聰明勤勞,個個都賢惠能幹,區別只是有人超級能幹有人不甚能幹,有人在家庭能幹有人裏外壹把抓。

但男人,好的很好,壞的很壞,所以有壹個容錯量的問題。

就是妳生壹個女兒,她多半是好的。

兩個女兒,兩個都多半是好的。

但妳生壹個兒子,他可能是壞的。

生兩個呢,也壹樣。

生三個——可以博壹下基因突變了。

所以,女兒壹個正好,兩個還行,但兒子,多多益善。

想到這個,不由得嘆壹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