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很孝順,只孝順,不孝順。
2、孩子是母親的頂梁柱,不能做不孝的孩子。
3.兒子死在老子面前就是不孝!
4.對於不忠不孝的人,自尊何在?可笑!
5.愛情是人生最不孝的孩子,但他畢竟是人生的孩子。
6、老人的健康,孩子的幸福;兒女不孝,天道報!
7.沒有不忠不孝的佛,也沒有無情不義的神。
8、不孝口不吃天下谷。天下雖大,難容不聽話的人。
不孝:對父母不孝。古老的犯罪之壹。妳的兒子:過去在妳父母的葬禮上叫妳自己。?
拼音:búXia o
出自:《東周列傳》是中國古代的壹部歷史小說,作者是明末小說家馮夢龍。
這部小說以古代白話寫成,主要描寫了從西周宣王時期到秦始皇統壹六國的500多年的歷史。
擴展數據:
1,不孝順父母。古老的犯罪之壹。
形成過程: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最主要的罪名是北齊法律規定的十種重罪,即“十條重罪”。具體是指:謀反(叛亂)、謀反(破壞皇帝的祠堂、陵墓和宮殿)、謀反(叛亂),
降(向敵人投降的行為)、抗命(毆打、謀殺親人的行為)、不道德(野蠻謀殺的行為)、不敬(偷皇帝器皿、不敬皇帝的行為)、不孝(不按禮儀服父母、服喪的行為)、
不公(殺死政府首腦和老師),內亂(親戚間亂倫)。隋代的《黃愷法》在北齊“十大罪狀”的基礎上,正式形成了“十惡”制度。“十惡”是:壹是謀反,二是謀反,三是謀反,四是謀反,五是不道德,六是不敬,七是不孝,八是不和,九是不義,十是內亂。
2.舊時用於父母的葬禮。
清·田蘭芳《皇清臺學生(孫)墓誌銘》:“十壹月初十,康熙三十歲,不孝,魏泣血。”
五不孝《孟子·離婁上》:“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壹為不孝;遊戲好喝酒,不顧父母支持,二不孝;好財萬貫,私妻不顧父母贍養,三不孝;從欲耳目,以為父母被殺,四不孝;打仗很勇敢,危害父母,不孝也很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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