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滿於"五四"以後"自由詩人"忽視詩藝的作風,提倡新格律詩,主張"理性節制情感"的美學原則與詩的形式格律化,為了實現這壹理論原則,新月派詩人在詩歌藝術上做了有益的嘗試,首先是客觀抒情詩的創作,即變“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為主觀情愫的客觀對象化。
然後再用想象來裝成那模糊影像的輪廓,把主觀情緒化為具體形象。反對濫情主義和詩的散文化傾向,從理論到實踐上對新詩的格律化進行了認真的探索。聞壹多在《詩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張,即"音樂美(音節)、繪畫美(辭藻)、建築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
後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嚴"的原則,堅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現的、貴族化的"純詩"的立場,講求"本質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嚴謹",但詩的藝術表現、抒情方式與現代派趨近。
象征派藝術的哲學基礎是主觀唯心主義。在題材上,它表現了世紀末壹部分知識分子的頹廢的思想感情和對於病態的“心靈與官能的狂熱”的追求;在藝術方法上,它發展了神秘主義哲學家提出的“對應論”的觀點,把自然萬物視為可以向人們發出各種信息的“象征的森林”,強調通過暗示、烘托、對比、聯想等手段來傳達詩人內心的微妙世界。
擴展資料主新月派:現代新詩史上壹個重要的詩歌流派,受泰戈爾《新月集》影響。該詩派大體上以1927年為界分為前後兩個時期。
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報副刊·詩鐫》為陣地,主要成員有聞壹多、徐誌摩、朱湘、饒孟侃、孫大雨等。
1927年春,胡適、徐誌摩、聞壹多、梁實秋等人創辦新月書店,次年又創辦《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動轉移到上海,這是後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創刊的《詩刊》季刊為主要陣地,新加入成員有陳夢家、方瑋德、卞之琳等。
20、30年代新詩創作中的壹個流派。源出於19世紀末葉法國興起的象征主義。1857年發表詩集《惡之花》的詩人波特萊爾被認為是象征派文學的先驅。1886年讓·莫雷亞斯在巴黎《費加羅報》上發表《象征主義宣言》,第壹次提出“象征主義”的名稱。它的代表人物還有蘭波、魏爾蘭、馬拉梅等人。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