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六朝時代的詩歌不包括南北朝詩歌。
漢魏六朝是我國詩歌發展史上又壹個重要階段。是繼承《詩經》、《楚辭》後的古代詩歌第三次繁榮。古典詩歌在這壹時期取得了巨大進步。
無論是詩歌的表現內容(現實主義的出現),還是藝術地表現手法——律詩,就是在這個時期,從創作實踐中完成的,這是壹個漫長的過程。這都為後來的唐代詩歌打下了基礎。
漢魏六朝包括從西漢政權的建立(公元前206年),到隋末的(公元618年,在文學史上,隋朝壹般歸入六朝分期),這壹時期詩歌的發展狀況,主要有民間文學和文人文學兩類。
其中,文人創作經歷了從現實主義到形式主義、唯美主義發展的曲折過程;民間文學壹般較多地保持著現實主義的優良傳統,以及民歌的固有清新活潑的藝術風格。
這段時期的民間文學,較早的優秀作品都收入在漢代的樂府民歌中。“樂府”是西漢設立的音樂機構,他的任務除了制作保留貴族用於郊祀宴饗之用的樂章外,還兼采民間詩歌,“略論律呂,被之管弦”,即配上樂曲,使之成為能夠合唱的歌詞。
這些來自於民間的“街陌謠謳”,多半出自社會下層,描寫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比起同時期統治階級中盛行的歌功頌德的“漢賦”來,具有較為深刻和生動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