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的政治智慧
歷史是在辯證中發展前進的。
有腐敗,必然有反腐敗的思想與制度。
我們的祖先在創造政治文明的同時,從很早開始就著手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也積累了豐富的思想經驗;歷代政治家、思想家等統治階級中有識之士的思考總結,人民群眾對腐敗的嫉惡及其所表現出來的爆發力,是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政治智慧賴以產生的源泉。
正因為此,歷代湧現出許多品德高尚、勤政愛民的廉吏。
他們的事跡,與腐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們的行為,是中華優秀廉政文化的組成部分。
(壹)反腐倡廉的思想。
自古及今,人們都深刻認識到腐敗的危害性。
早在先秦時期,我國思想家就將“廉”放在“政之本”的位置上來看待,同時也認為,廉不僅僅是個人的品德,還應包括多方面的為政能力。
為政必須“以廉為本”,這就是《周禮》壹書及其註家提出的“六廉”說,突出反映了我國歷史上關於官僚隊伍廉潔從政的整體要求。
如何做到廉潔為政,思想家們從理論思想、道德修養、制度建設諸多層面都作了深入思考。
廉潔政治的本質目的是為了服務人民、造福人民。
因此,民本思想是我國傳統政治思想中的珍貴遺產,也是我國歷史上統治階級宣揚反腐倡廉的壹種手段。
統治階級重視民本思想的本質當然是為了維護剝削制度的長治久安,論證其統治的合法性。
但民本思想中所強調的國以民為本、施行仁政、順應民心,主張輕徭薄賦、節儉慎刑、勤政愛民等等內容,也因儒家主流意識形態地位的確立而滲透到政治文化與社會文化的方方面面,成為歷代廉政政策、行為產生的重要理論基礎。
盡管歷史上的統治階級不可能真正做到以民為本,但民本思想所蘊含的憂患意識、重民意識,塑造出許多受人民尊敬傳頌的清官廉吏,也鞏固了統治政權的基石。
拒絕腐敗,廉潔從政必須要樹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具備為政的能力。
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中有許多關於正身律己、公私分明、勤儉節約的內容,是傳統優秀廉政文化價值觀的集中體現。
正身律己是典範。
孔子多次說過“政”與“正”的關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為政者應當有“自省”、“見賢思齊”的精神,用自身的表率和楷模作用引導廉潔政風的形成。
公私分明是原則。
壹個公私不分的人絕對談不上廉潔為政。
我國歷史上的公私觀很復雜,這裏不作討論,但在個人、家庭之私與國家、社會之公的關系上有嚴格區分。
這種區分認為,無論君主還是普通官吏,都應當“任公而不任私”、“居官無私”。
“公廉”壹詞,自秦漢以後逐漸形成。
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蜀國丞相諸葛亮,就是這樣壹位公私分明、公廉的典範。
勤儉節約是美德。
我國歷史上的思想家將“儉”視為德的普遍表現形式,強調“成由勤儉敗由奢”、“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樸素真理。
為官者僅有儉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勤和能。
周公“壹沐三握發,壹飯三吐哺”,劉晏“質明視事,至夜分止,雖休沐不廢。
事無閑劇,即日剖決無留”,司馬光“欲以身殉社稷,躬親庶政,不舍晝夜”,他們都以勤奮的精神和傑出的才能為國家作出了貢獻。
我國歷代的官箴家訓中,除去其落後腐朽的部分,也保留著很多為官勤政的內容。
“國家之敗,由官邪也。
”廉潔政治的推行離不開用人和管理。
我國歷史上的“尚賢”與“循名質實”思想,與反腐倡廉有著內在的緊密聯系。
尚賢就不能任人唯親,賢能之才猶如珍寶,要把他們辨識出來。
圍繞如何選拔賢能之人,思想家們提出了德、才與功、能的標準,總結出傾聽民眾輿論與在實踐中考察的方法,提出了知人善任、用人所長與不拘壹格的建議。
當然,無論何時,為官者都不可能全是賢能之人。
循名質實就是要對選 *** 的官吏進行管理,嚴格考核,反對圖慕虛名、名實不符。
根據考核結果,依據能力大小分配權力與責任。
(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設。
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思想主要形成於先秦時期,秦漢以後這些思想逐漸豐富,並隨著中央集權官僚制度的建立而向制度層面轉化,構成制度設計的深層次文化背景。
將廉政道德訴求由思想文化向制度的轉化,是反腐倡廉的歷史性進步。
漫長的中國封建社會裏,在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與人民群眾的***同作用下,構建出頗具特色,而又較為嚴密、系統的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體制機制。
自秦及清,雖然有壹朝壹姓的興亡變革,但這種體制的基本精神沒有變化。
從官吏選拔任用上看,以察舉、九品中正、科舉為代表的選拔制度確立並完善,在壹定程度上克服了用人中的散漫與唯親;用人必須德才並重,以德為先的歷史經驗,被貫徹到實際選拔制度中;基層經歷在任職中受到重視,輿論評價也影響到被選拔者的政治命運;選人不再是個人的隨意好惡,選舉不實要承擔法律連帶責任。
選拔與任用的分離,顯示出用人上的慎重;任用中的避籍、避親、避近原則,壹定程度上防止了親屬、同鄉、同僚對政務的幹擾。
從官吏管理上看,秦漢以後,部門考課、中央對地方考課制度化。
專門的考課機構和條例形成。
考課的具體細密是歷代顯著特點。
考核的結果與官吏的獎懲有直接關系。
加強考課是我國歷史上整頓吏治的有效方式之壹。
道德考課與能力考課並行,道德考課重於能力考課,是用人德才觀在管理上的反映。
從監察監督上看,與行政相分離的監察監督制衡制度,自漢代中期已經形成。
監察機構的專門化、監察條規的產生及其指向性、監察官選用的慎重與重用,在很多時期有效地遏止了官吏濫用職權、貪贓枉法與胡作非為。
我國歷史上的許多監察官以天下為己任,剛直高節,誌在奉公,其出行“動搖山嶽,震懾州縣”,是弘揚正氣的代表,其事跡在民眾中廣為流傳。
從法律制度上看,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的法律建設起步早,內容細致完善。
這些法律對官吏的日常行政與日常行為規定細密、審計嚴格,對貪汙行賄受賄懲罰嚴厲;既用“身死而家滅”的高壓使官吏“不敢為非”,同時也通過法律告訴他們不應該做什麽。
我國歷史上反腐倡廉的政治智慧豐富多彩,也由此形成了較為濃厚的反腐倡廉社會氛圍。
廉潔高尚,貪腐可恥,淡泊明誌,視富貴如浮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基本理念,深入到社會大眾和日常生活。
在制度文化、思想文化、社會文化的***同作用下,曾經出現過許多循吏廉吏群體。
他們發展生產,造福百姓;賑災濟貧,為民解難;蠲除苛政,為民 *** ;興辦學校,傳播文化;鋤強扶弱,保民平安。
不僅被歷代統治階級樹為楷模,也得到人民的擁護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