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言律詩就是指七言八句而又合乎律詩規範的詩歌,簡稱七律,是律詩的壹種。律詩屬於近體詩範疇,因其格律嚴密,故名。
七言律詩其格律嚴密,要求詩句字數整齊劃壹,由八句組成,每句七個字,每兩句為壹聯,***四聯,分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中間兩聯要求對仗。
七言律詩其押韻嚴格。全篇四韻或五韻,壹般逢偶數句押韻,即第二、四、六、八句最後的壹個字要同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壹韻到底,中間不換韻。還要求按韻書中的字押韻。原則上只能用本韻,不能用鄰韻;即使稍微松壹點,也只允許入韻的首句可以用鄰韻,叫作“借韻”。?
七言律詩代表作品有崔顥的《黃鶴樓》、杜甫的《登高》、李商隱的《安定城樓》等。
擴展資料:
七言律詩的興起,晚於五言律詩。它起源於南北朝,萌芽於齊梁新體詩,定型於初盛唐之間。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杜審言、李嶠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維、李頎、岑參、賈至諸人刻意錘煉,方使它在體制上達到純熟,而崔顥、李白仍有駢散交雜、半古半律之作。
這壹時期的七言律詩雖亦有高華秀朗的名篇,但內容上絕大多數屬於奉和應制、酬贈,比之五言律詩更見狹窄。同時,盛唐時期李白、王維、高適等詩人的七律,多有失對、失粘、重字之誤。
到了杜甫,七言律詩才展示其詩體潛力而打開藝術天地。杜甫全面開辟了律詩的境界,時事政論、身世懷抱、風土人情、文物古跡,壹概熔鑄於精嚴的格律之中,把這壹詩體的價值提到了足與古詩、絕句並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時期,七言律體未能推陳出新。晚唐時期,七言律詩則打開了新局面。溫庭筠、李商隱、杜牧這幾位七律聖手不僅修整了律詩的形體,而且改造了律詩的氣質,把律詩藝術推進到了壹個新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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