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想整個mv就壹目了然了。感覺就是洛麗塔的情節。《洛麗塔》(Lolita),是作者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流傳最廣的作品,絕大部分篇幅是死囚亨伯特的自白,敘述了壹個中年男子與壹個未成年少女的戀愛故事。
小說描述壹位從法國移民美國的中年男子亨·亨伯特(Humbert Humbert)在少年時期,與壹14歲的少女安娜貝兒發生了壹段初戀,最後安娜貝兒因傷寒而早夭,造就了亨伯特的戀童癖(The child I love),他將“小妖精”定義為“九到十四歲”。亨伯特最先被壹名富有的寡婦拋棄,後來又迷戀上女房東Charlotte Haze的12歲女兒洛麗塔(Lolita),稱呼她為小妖精。
由於兒時的陰影,亨伯特對洛麗塔無法自拔,為了親近這名早熟、熱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東為妻,成為洛麗塔的繼父。小說中的女孩原名桃樂莉·海茲(Dolores Haze),西班牙文發音的小名為洛麗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為書名。
後來女房東在丈夫的日記中發現自己的丈夫對女兒的企圖和對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氣,於是寫了三封信(後來被亨撕碎,但根據文章中,信的殘篇段句,三封信的內容想表達妻子想離開丈夫壹段時間,然後再找機會復合,表現出妻子對丈夫的愛)在寄信的途中被車子撞死。亨伯特將洛麗塔從夏令營接出來壹起旅行,他以為在洛麗塔的飲料中下藥,就可以在不知不覺中猥褻她。 結果藥對洛麗塔全無效果(因為那並不是真正的強力安眠藥),相反第二天清晨洛麗塔主動挑逗亨伯特,發生亂倫的關系。亨伯特然後告知洛麗塔她的母親已經去世,至此洛麗塔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接受了必須和繼父生活下去的這個現實。 亨伯特帶著洛麗塔以父女的身份沿著美國旅遊,他利用零用錢、美麗的衣飾和美味的食物等小女孩會喜歡的東西來控制洛麗塔,以及繼續滿足自己對她的欲望。洛麗塔長大後,開始討厭繼父,她意識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這種亂倫狀況好”。於是她開始跟年紀相當的男孩子交往,並借著壹次旅行的機會脫離繼父的掌握,壹開始亨伯特瘋狂的尋找,但是最終還是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