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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為焦同誌題詞是?

沒有為焦題詞。

在壹些書中,有毛澤東的題詞:“如果我們為人民而死,這是壹個公平的死亡。”其註解是,焦為縣委書記的好榜樣題寫的碑文,時間是1966二月七日。

起初,作者毫不懷疑。1999年秋,為了弄清來龍去脈,筆者寫信給《縣委書記的好榜樣——焦》的作者先生,詢問此事。過了幾天,先生讓他的秘書打電話來說:知道了焦的事跡,看了我們新華社記者寫的通訊很感動。然而,由於《通訊》是在“文革”初期出版的,學習和宣傳焦的活動受到沖擊,被迫中斷。不幸的是,毛澤東不是為了烈士而離開墨寶的。

那麽,這個銘文是怎麽出現的呢?原來,這篇簡訊經新華社播發後,於2月7日首次刊登在《人民日報》上,1966。那天的報紙,頭條是毛主席語錄,第二條是這篇通訊。引用的內容就是本文開頭的那句話。正文是打印的,簽名是手寫的。

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後來人們誤認為是毛澤東的題詞。

那麽,《人民日報》刊登的毛主席語錄從何而來?經查,這是毛澤東文章《為人民服務》中的壹段話。整句是:“中國人民在受苦。我們有責任拯救他們,我們應該努力。要奮鬥,就要有犧牲。死人經常發生。但我們想到的是人民的利益和大多數人的痛苦。如果我們為人民而死,我們死得好。”此外,可以證明河南蘭考焦烈士陵園臥碑上的碑文並非開頭引用的“碑文”,而是在20世紀40年代中期為“四·八”烈士所寫的手跡,“為人民而死是光榮的”。據穆青先生回憶,當時毛澤東正在訪問其他地方。發表這篇通訊的決定是由時任中央書記處書記、北京市委書記彭真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