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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韻格律學堂》第三十六講

? 2017.9.12

為了避免“犯孤平”可采用兩種方法:

第壹種方法是:在“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五言第壹字和七言第三字盡量避免使用仄聲字。 如下例:

次北固山下

王灣

客路青山下,行舟綠水前。

潮平兩岸闊,風正壹帆懸。

海日升殘夜,江春入舊年。

鄉書何處達,歸雁洛陽邊。

這首詩首聯第二句“行舟綠水前”第壹字“行”是平聲用仄聲字就犯孤平了,頸聯的第二句“江”字也是如此。

第二種辦法是“救孤平”。由於詩句的需要,如果在上例中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使用仄聲字時,那就要通過“救”來解決。從而避免犯孤平,我們通常將這種方法稱為“拗救”。

什麽叫拗救呢?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都需要拗救。如果壹句中前面壹字用“拗”,後面就必須用壹個字來救,或者在其對句中救。這裏所謂的救就是補償,即平用仄補,仄用平補。

1、本句自救

在格律詩中有基本句式,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在第二種句式,即“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如果第壹個字用了仄聲,第三字必須用壹平聲字作為補償,這樣就變為“仄平平仄平”,否則就犯孤平。例如:

秦州雜詩

杜甫

鳳林戈未息,魚海路常難。候火雲峰峻,懸軍暮井幹。風連西極動,月過北鬥寒。故老思飛將,何時議築壇。

這首詩的首聯第壹個字應該是平聲字,卻用了“鳳”這個仄聲字,這就是用“拗”。而第三個字“戈”本該用仄聲字卻用了平聲字,這就是“救”。這樣,這句詩中“戈”救“鳳”,從而避免了孤平。這就是所謂的“本句自救”也叫“當句救”。在五言詩中,這種當句救常被稱為“壹拗三救”。

在七言詩,即“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中,如第三字用仄聲字,那麽第五字必須用平聲字補救。例如:插花吟

邵雍

頭上花枝照酒卮,酒卮中有好花枝。

身經兩世太平日,眼見四朝全盛時。

況復筋骸粗康健,那堪時節正芳菲。

酒涵花影紅光溜,爭忍花前不醉歸。

這首詩頷聯第二句中的“四”字應是平聲字卻用了仄聲字,也是用“拗”了。第五字“全”應仄聲卻用平聲字來“救”,用“全”字補償“四”字,從而避免了孤平,這也是本句救。在七言中,這種方式也叫“三拗五救”。

2、對句相救

在五言詩“仄仄平平仄”的句式中,和七言詩“平平仄仄平平仄”的句式中,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若用了仄聲字,那麽在對句中五言的第三字、七言的第五字,必須用壹個平聲字來補償。這樣就變成了:

仄仄平仄仄

平平平仄平

平平仄仄平仄仄

仄仄平平平仄平

我們把這種形式叫做對句救。例如:

留別王維

孟浩然

寂寂竟何待,朝朝空自歸。欲尋芳草去,惜與故人違。當路誰相假,知音世所稀。只應守寂寞,還掩故園扉。

這首詩首聯第壹句第三字應是平聲,卻用了仄聲字“竟”,這是用“拗”。而第二句中第三字該是仄聲字,卻用了平聲字“空”,以求補足。以對句“空”字補償出句“竟”字,這就是對句救。再如七言詩:

夜泊水村

陸遊

腰間羽箭久雕零,大息燕然未勒名。

老子猶堪絕大漠,諸君何至泣新亭。

壹生報國有萬死,雙鬢何人無再青。

記取江湖泊船處,臥聞新雁落寒燈。

這首詩頸聯第壹句中第五、六字都該是平聲字,卻用了“有萬”兩個仄聲字,這也是用“拗”。第二句中第五字應是仄聲字,卻用了平聲字“無”,以求補足。這樣就以“無”字,補救“有萬”兩個字。這也是對句互救,也被稱為“壹救二”。

3、可救可不救

同樣在五言詩“仄仄平平仄“、七言詩“平平仄仄平”中五言詩第三個字、七言詩第五字,用了仄聲字;而五言詩第四字、七言詩第六字沒用仄聲字,這種情況叫“半拗”屬於可救可不救之類,例如:

天末懷李白

杜甫

涼風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鴻雁幾時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達,魑魅喜人過。

應***冤魂語,投詩贈汨羅。

這首詩頷聯第壹句第三字本該用平聲卻用了仄聲字“幾”是“半拗”本來可救可不救的。因為“壹、三”不論。但作者還是在第二句中用第三字“秋”字給救了,“秋”就“幾”也可算作是對句救。又如下面這首七言律詩:

鹹陽城東樓

許渾

獨上高樓萬裏愁,蒹葭楊柳似汀洲。

西雲初起日沈閣,山雨欲來風滿樓。

鳥下綠蕪秦苑夕,蟬鳴黃葉漢宮秋。

行人莫問當年事,故國東來渭水流。

這首詩頷聯第壹句第五字應用平聲,卻用了仄聲字“日”,屬於“半拗”還是可救可不救的。但詩人在第二句中用第五字“風”進行了補救,本來第二句第五字當用仄聲字卻用了平聲字,而“風”救了“日”字是對句救。在本句中第三字本應是平聲字,卻用了仄聲字“欲”所以“風”字又救了“欲”字,因此。我們可以看到此詩中既有本句救又有對句救。

4、特殊的平仄句式

在五言詩“平平平仄仄”、七言詩“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可以將五言的第三、四兩字,七言的第五、六兩字的平仄互換位置,既由原來的“平平平仄仄”變為“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變為“仄仄平平仄平仄”。但在這種情況下,五言第壹字、七言第三字必須平聲。不再是可平可仄了。以上這種格式在唐宋詩歌中很常見,算是壹種正規的格式。如下例:

郊行即事

程顥

芳草綠野恣行事,春入遙山碧四圍。

興逐亂紅穿柳巷,困臨流水坐臺磯。

莫辭盞酒十分勸,只恐風花壹片飛。

況是清明好天氣,不妨遊衍莫忘歸。

這首詩中第七句'“況是清明好天氣”用的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的格式。在律詩中,這種格式壹般都出現了,第三句或第七句。所以這種格式被稱為特殊的平仄格式。也可以當正規的格式使用。

今晚的課到此結束,謝謝大家的陪伴,律、絕部分今天全部講完。

下節課開始講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