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王維《寒食城東即事》賞析
在這首詩中,作者表達了“及時行樂”的思想,人的青春,甚至生命,都很短暫。詩人認為,如果想要在短暫的時光中去建功立業、修身齊家、做學問,終究都不牢固實在,只有抓緊時間享受快樂才是真實的。
此詩開頭兩句,寫壹道清澈的溪流,穿過桃李花叢;而溪水邊蕩漾的水草和被水滋潤的白芷,安逸而柔靜,這裏表現的是春天的力量。
三四兩句,寫溪流邊的幾戶人家,落在流水裏的桃李花,又是柔美寧靜的意象,表現出濃厚的早春氣息,有很強的畫面感。
五六兩句又轉換為力量和青春的意象。古代秋千是在清明、寒食節前後才有所見,而且僅僅局限於豪門貴族家的紅男綠女遊戲之用。“過”“出”二字用得好,分別寫出了少年男女遊玩時的熱烈氣氛,使人感受到年輕人沈湎於遊樂中的景象,透露出無限的羨慕之情。
最後兩句意謂青春年少的人,應該每天都有開心遊玩的心態,無憂無慮,不用等到清明和上巳兩個節日才出去遊玩,含有及時行樂的意味。
原文:
清溪壹道穿桃李,演漾綠蒲涵白芷。溪上人家凡幾家,落花半落東流水。
蹴踘屢過飛鳥上,秋千競出垂楊裏。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
譯文:
壹條清澈溪流穿過桃李花林,水波蕩漾著綠蒲滋潤著白芷。溪流旁邊總***只有幾戶人家,落花多半都漂流在東流水裏。踢出的皮球屢屢高出飛鳥上,蕩起的秋千爭相廢除綠楊林。年輕人分開日子每天來遊玩,全不需要等候到清明和上巳。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此詩是王維早期的作品,當作於唐玄宗開元年間的壹個早春時節,其具體創作年份未詳。當時王維在長安(今陜西西安)或洛陽(今屬河南)。
全詩描繪了早春的美麗景象畫面清新靈動,氣氛熱烈,充分體現了王維作品“詩中有畫”的特色。
作者簡介
王維,字摩詰,號摩詰居士,世稱“王右丞”,唐朝著名詩人、畫家。因篤信佛教,又被稱為“詩佛”。
他才華早顯,既是詩匠,又精禪理,生在壹個虔誠佛教的家庭裏。與其小壹歲的弟弟縉幼年均聰明過人。十五歲時去京城應試,由於他能寫壹手好詩,工於書畫,而且還有音樂天賦,所以少年王維壹至京城便立即成為京城王公貴族的寵兒。
有關他在音樂上的天賦,《唐國史補》曾有這樣壹段故事:壹次,壹個人弄到壹幅奏樂圖,但不知為何題名。王維見後回答說 :“這是《霓裳羽衣曲》的第三疊第壹拍。”請來樂師演奏,果然分毫不差。
在詩歌方面,有他十五、十七、十八歲時寫成的有文字記載的資料。可見,他在十幾歲時已經是位有名的詩人了,這在詩人中是罕見的。當時,在那貴族世襲的社會中,像王維這樣多才多藝的資質,自然會深受贊賞。因此,二十壹歲時就考中了進士。
出仕後,王維利用官僚生活的空余時間,在京城的南藍田山麓修建了壹所別墅,以修養身心。該別墅原為初唐詩人宋之問所有,那是壹座很寬闊的去處,有山有湖,有林子也有溪谷,其間散布著若幹館舍。王維在這時和他的知心好友度著悠閑自在的生活,這就是他的半官半隱的生活情況。
壹直過著舒服的生活的王維,到了晚年卻被卷入意外的波瀾當中。玄宗天寶十四年(755)爆發了安史之亂。在戰亂中他被賊軍捕獲,被迫當了偽官。而這在戰亂平息後卻成了嚴重問題,他因此被交付有司審訊。
按理投效叛軍當斬,幸其在亂中曾寫過思慕天子的詩,加上當時任刑部侍郎的弟弟(曾跟隨皇帝出逃)的求情,懇請將其官職等換其兄性命,王維才得免於難,僅受貶官處分。其後,又升至尚書右丞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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