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溥儀被定性為戰犯。1950年8月初被押解回國,在撫順戰犯管理所學習、改造,受到了約十年的“革命教育”與“思想改造”。1959年12月4日接到中華人民***和國主席毛澤東的特赦令說:“該犯關押已經滿十年。在關押期間,經過勞動改造和思想教育,已經有確實改惡從善的表現,符合特赦令第壹條的規定,予以釋放。”從此,溥儀成為中華人民***和國公民。1960年3月,溥儀被分配到北京植物院工作。1964年被調到全國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任資料專員,並擔任人民政協第四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溥儀壹生四次結婚,娶過五個女人,始終未能留下後代。最後壹次婚姻是在1962年與李淑賢結婚。溥儀著有自傳《我的前半生》
1967年,溥儀因患尿毒癥病倒。於1967年10月17日淩晨2時30分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