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賀以詩著稱於世,世人稱其人為“鬼才”。但也有不少文人,另辟蹊徑,論證了李賀與詞的關系。許學夷《詩源辨體》卷二十壹中曰:“韓(翃)七言古,艷冶婉媚,乃詩余之漸。如“重門寂寞垂高柳”……等句,皆詩余之漸也。”;其卷二十六曰:“ 李賀樂府七言,聲調婉媚,亦詩余之漸(上源於韓翃七言古,下流至李商隱、溫庭筠七言古)。如“啼蛄吊月勾闌下”等句,皆詩余之漸也。”;其卷二十又說:“李賀古詩或不拘韻,律詩多用古韻,此唐人所未有者。又仄韻上去二聲雜用,正合詩余。”許學夷首次挖掘出了李賀詩歌蘊涵著詞創作的成分:樂府、七言詩的內容和格調,都具有明顯的詞性質,因而大膽提出了其樂府、七言為“詩余之漸”的觀點,並通過“漸”字,壹字指明了李賀詩歌創作在逐漸向詞發展的趨勢。
詞在中唐已由民間詞發展為文人詞。李賀的創作仍屬於詩歌的範疇,屬於詩人,從嚴格的角度來說,並不能說詞人。但其創作中帶有明顯詞的性質,尤其是燕樂對其創作的影響。
唐代五絕與七絕,常被用來歌唱。但絕句整齊的句式並不能適應燕樂復雜多變、長短不壹的需要,而只能加以聲襯字,或拆句減字。逐漸地,長短句的詞便應運而生了。有些樂府詩已具有歌詞性質,再加上參差句式,經過文人的改造,是完全可以發展為詞的。李賀正是在對燕樂與樂府詩相融合的過程中完成了對樂府詩的創新,使它在形式上向詞逐漸演化。
李賀再追求詩歌靈活自由多變的形式的同時,執著地追求著它與燕樂的配合,使其具有樂府詩具有能歌唱的性質。他的(《李憑箜篌引》、《聽穎師彈琴歌》、《申胡子觱篥歌》、《秦王飲酒歌》等對音樂描述具有超凡脫俗的妙悟,充分證明他是位精通音樂的人。以《大堤曲》為例,分析李賀樂府詩特點及其與詞之間的淵源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