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統管全國鐵路公安部門的公安局設於北京,傳統上隸屬於鐵道部直屬機構,負責全國鐵路系統的治安、綜治、保衛、消防等等職能(只能上和地方上的公安局差不多),廳局級機構。2009年下半年,按照國務院的統壹部署,鐵道公安系統進行機構改制,按照壹定的模式(或考試或統壹調整等等),統壹改為公務員編制,和地方公安系統接軌,同時鐵道部公安局掛牌為公安部十局,由鐵道部(主管)和公安部(業務)雙重管理。
3.全國18個鐵路局分別設有公安局,負責管理本路局範圍內的鐵路公安系統管理,副廳級或者正處級機構。
4、地方上的公安局是政府的執法部門,負責屬地的治安、綜治、保衛、消防、戶籍(比如鐵路公安就不管戶籍,而是屬地化於當地公安部門)等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