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水滸傳》第三、四章
如果註定相遇,即使相隔千裏也能相遇;如果雙方彼此想念,雖然近在咫尺,卻不會相見,不會相識。
賞業,又稱業障,是佛家的。《譯名集解十二支》載:“(僧)相生於前,亦因;如今相濡以沫,緣分也。”指導致結果的直接原因和促成結果的條件。佛教認為壹切都是因果關系,前者死,後者升,沒有因因果而中斷。這兩句話由此而來,認為人社分離的契機有其不可改變的前因。在舊小說中,常被用來指男女有緣,所謂“千裏姻緣壹線牽。”比如《紅樓夢》第三回、第六回,寶玉得知了靈官與賈薔的私情,從此深深體會到“人生之愛,各有所分。”中華全國聯合會用佛教術語來談人生哲理,通過前後句的對比來凸顯“緣分”的權威性,從而含蓄地表達感情,表達人與人相遇的偶然性和稀有性,並以此作為錯過知識的悲傷或有幸相遇或幸運機緣巧合的喜悅的自我安慰。雖然是普通人用的老話,但依然是閃光的座右銘。
原文只有兩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