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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家園詩詞格律淺談(入門級幹貨)

文字家園

我記得最開始寫詩時,經常發現自己寫的東西讀起來很別扭,當時還不明白為什麽,直到後來接觸到了詩詞格律之後,才明白原因,原來是犯了格律的忌諱。

漢字的普通話讀音有四種,壹聲平,二聲揚,三聲拐,四聲降。這四種讀音又分別稱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簡稱“陰陽上去”,陰平陽平統稱“平”,上聲去聲統稱“仄”,這就是格律中的“平仄”。

古代的讀音與現在有所不同,古代的“平”沒有陰陽之分,稱為“平上去入”,其中的“入聲”,普通話讀音裏已經沒有了,普遍存在於南方許多地方方言裏,所以,南方人作詩常用“古韻”,北方人則用“新韻”,就是因為用自己習用的語言讀起來抑揚頓挫,感覺很好聽,所以新韻古韻哪個好,這壹點,個人覺得不該產生分歧,求同存異即可。

因為我是北方人,所以本文所講內容以“新韻”為主。

格律的要求細如煙雨、多如牛毛,壹言難盡,我本人對詩詞也只是愛好而已,研究的並不精深,不敢說怎樣寫是對的,姑且說說重點問題吧。

首先作為詩,押韻是第壹要求,因為最早從《詩經》開始,就是押韻的,這是“詩”不同於其他文體的最大特征,每逢句號必押韻,這是基礎要求。當然,現代詩歌可以不押韻,在此不做贅述。

格律上的基礎要求:單獨壹句的第二、第四字平仄相對,上下句各自的第二、第四字平仄相對,這是第壹標準。第二、第四字是詩句語氣的重點,這兩個字相對相反,才能有抑揚頓挫的感覺。

例:

離離原上草,壹歲壹枯榮。——《賦得古原草送別》白居易。

這裏的“離”是平聲,“上”是仄聲,上句第二第四字平仄相對;下句“歲”是仄聲,“枯”是平聲,下句第二第四字也是平仄相對,順序卻與上句相反,整首詩讀下來,就會感覺抑揚頓挫。

再看七言:

朝辭白帝彩雲間,千裏江陵壹日還。——《早發白帝城》李白。

這裏的“辭”是平聲,“帝”是仄聲,上句第二第四字平仄相對;下句“裏”是仄聲,“陵”是平聲,下句第二第四字也是平仄相對,順序與上句相反,這就是抑揚頓挫產生的原因。

那麽有沒有例外呢?當然有:

疑是地上霜。——《靜夜思》李白。

夜發清溪向三峽——《峨眉山月歌》李白。

李白為人率性、崇尚自由、藐視權貴,他的作品也完全帶有這種特點,不受框架束縛。

我們看到,這兩句名詩,第二第四字平仄都是壹樣的,但我們讀起來,只要不讀太快,用“吟誦”的方式讀出來,完全不影響它的美感,這應該就是古詩真正的標準,以內涵為重,兼顧格律,讀起來朗朗上口為度。

再壹個就是平仄的禁忌,主要的有兩個,是“連平連仄過三”和“孤平”。

當我們壹句詩裏,連著用超過三個“平”或“仄”字時,讀起來會很別扭,比如:

“山中清風吹我衣。”(這句及下面幾句,都是我臨時編的),大家看這壹句,在語義表達上,它是壹點問題都沒有的,但因為連續五個“平”聲,導致發音單調呆板,讀起來很別扭。

“鳥雀上下舞林間”,這壹句也是,連續五個“仄”聲,讀起來很怪、很雜亂,事實上,連續的“平”或“仄”超過三個,就會出現別扭的感覺,這就是“連平連仄過三”的忌諱。

至於“孤平”,是指兩個“仄”聲中間夾壹個“平”聲,這種情況讀起來也是很別扭的。

比如:“七上八下心裏亂”,這裏的“八”和“心”都是“孤平”,所以讀起來像心電圖壹樣參差不齊,很不舒服。

犯這種禁忌的名詩有沒有呢?也有:

春種壹粒粟,秋收萬顆子。——《憫農》李紳。

這裏上句第二第四字為“仄”,下句第二第四字為“平”,“壹”和“顆”還是“孤平”,我們在吟誦這首詩的時候,就很難做到氣勢雄渾的“抑揚頓挫”,但這首詩的內涵也並不適合抑揚頓挫,而是要用壹種低沈悲憫的心情和語調去讀,這壹點,它的格律與內涵又是協調的,也是合格的。

由此可知,我們既要理解格律知識,又要了解詩的內涵,只要我們要表達的內涵與格律契合,也就是讀起來感覺不到情感和語調的別扭,這格律應該就是成功的了。

接下來就是對仗了,律詩的格式在平仄的基礎上,還要求對仗,至少頜聯和頸聯是要求的,這壹點幾乎眾所周知。

對仗,在形式上分“嚴對”和“寬對”,內容上又分“正對”、“反對”和“流水對”。

形式上:因為我個人才力有限、基礎不牢,所以覺得寬對即可,如果能做到嚴對,自然是更好了。

內容上:

正對就是對比對仗的兩句意義相近,相輔相成,比如: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聞官軍收河南河北》杜甫。

反對就是不同的兩方面做對比,比如: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杜甫。

流水對,就是前後句是因果關系,單壹句是不能獨立拿出來的,比如:

欲窮千裏目,更上壹層樓。——《登鸛雀樓》王之渙。

難度上,壹般是嚴對>寬對,流水對>反對>正對。

但是對仗不合格的名篇也有,比如崔顥的《黃鶴樓》:

據說李白路過黃鶴樓,見美景而詩興大發,正要作詩,忽然看見墻上的這篇《黃鶴樓》,沈思良久後,才嘆息道:“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顥題詩在上頭。”

後來李白還模仿《黃鶴樓》,寫了《登金陵鳳凰臺》和《鸚鵡洲》,可見李白折服於崔顥的傳言並非空穴來風。

這篇《黃鶴樓》,只有第三聯對仗,格律上基本不合格,“孤平”也有好幾個,但卻是完全以內涵取勝,成為千古名篇。

可見,只要內容撼動人心,能夠引人***鳴,格律要求完全可以放寬,也就是說,盡量在格律規則內展現作品內涵,但當內涵與格律沖突時,應該以內涵為重,這就是古人所說的“破格”,即突破格律。

當然,前提是妳的內涵夠深,境界夠高遠,並且在格律規則內無法完美表達的情況下,才可以“破格”,如果既沒內涵,又不重格律,這就和“詩”的本質脫軌,不能算是詩了。

聲律上還有壹點要註意,就是兩個三聲(也就是“陰陽上去”的“上”)字在壹起時,前壹個三聲字會發音成二聲,也就是陽平。

如:轉眼。我們讀“轉”的時候,發的是二聲陽平。類似的如“幾角錢”,裏面的“幾”讀成“急”;“有眼無珠”,裏面的“有”讀成“油”。

那當這種情況導致孤平或連平連仄出現時,又該如何抉擇呢?我個人是抱著寬容的態度去對待的。

比如:雨寒轉眼透珠簾。雖然寒字為平,兩旁為仄,屬於“孤平”,但讀起來“轉”字是發音二聲陽平的,完全無礙,所以應該是可以的。

這就是古詩詞的格律內容,押韻、平仄、對仗、還有格式(也就是字數)。

至於詞,其實最開始的宋詞,是以音樂性為第壹要求的,宋代周邦彥通曉音律,他的作品音律和諧而工巧典雅。王國維評價說:“文字之外,須兼味其音律……今其聲雖亡,讀其詞者,猶覺拗怒之中,自饒和婉,曼聲促節……”

只是因為宋詞的曲譜失傳(僅有南宋姜夔壹人有帶曲譜的詞集作品流傳下來),音樂性已無從考證,用格律來補充無可厚非,但過於窮究格律,甚至因此忽視內涵,感覺還是有點兒喧賓奪主了。正如清代劉大櫆在《論文偶記》中說的:“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則死法而已。”

壹首詩送給讀者朋友們:

作詩學李杜,李杜復學誰?

廣學獨開創,大道殊同歸。

(本文旨在幫助剛入門的詩詞愛好者創作出更好的作品,文中所講的格律要求只是最基礎標準,防止詩詞新手對詩詞望而生畏、以及因過於被格律束縛而影響作品內涵,等到對格律和詩詞有更深的了解和運用以後,再在內涵與格律上相對加強和完善,畢竟,所有的詩詞征稿都是對格律和內涵有更嚴格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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