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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是什麽意思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意思是說:拉著妳的手,和妳壹起老去。現代成語多運用“執手偕老”來形容愛情的永恒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詩出自於《邶風·擊鼓》,它是中國古代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壹首詩。此詩描寫主人公被迫從軍南征,調停陳、宋兩國關系,長期不得歸家而懷念家鄉親人。詩從體現戰爭氣氛的鼓聲寫起,渲染出壹幅兵荒馬亂的情景,表達了主人公怨懟而又無奈的心情。全詩五章,每章四句,以往事與現實進行對比,在結構上形成頓宕;在敘事中又間以抒情,在情感上形成波瀾,手法獨到。

下面就讓我來再給大家詳細來介紹這壹首《邶風·擊鼓》。?

原文:

擊鼓

佚名 〔先秦〕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於嗟闊兮,不我活兮。於嗟洵兮,不我信兮。

譯文:

擊鼓的聲音震響(耳旁),兵將奮勇操練。(人們)留在國內築漕城,只有我向南方行去。

跟隨孫子仲,平定陳、宋(兩國)。不允許我回家,(使我)憂心忡忡。

於是人在哪裏?於是馬跑失在哪裏?到哪裏去尋找它?在山間林下。

生死聚散,我曾經對妳說(過)。拉著妳的手,和妳壹起老去。

唉,太久。讓我無法(與妳)相會。唉,太遙遠,讓我的誓言不能履行。

註釋:

鏜:鼓聲。其鏜,即“鏜鏜”。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喤喤考鐘,坎坎擊鼓。”

踴躍:雙聲連綿詞,猶言鼓舞。兵:武器,刀槍之類。

土國:在國都服役。漕:地名。

孫子仲:即公孫文仲,字子仲,邶國將領。

平:和也,和二國之好。謂救陳以調和陳宋關系。陳、宋:諸侯國名。

不我以歸:即不以我歸,有家不讓回。

有忡:忡忡。

爰(yuán):本發聲詞,猶言“於是”。喪:喪失,此處言跑失。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

於以:於何。

契闊:聚散。契,合;闊,離。

成說:成言也猶言誓約。

於嗟:即“籲嗟”,猶言今之哎喲。

活:借為“佸”,相會。

洵:遠。

信:壹說古伸字,誌不得伸。壹說誓約有信。

賞析:

這是壹篇典型的戰爭詩。詩人以袒露自身與主流意識的背離,宣泄自己對戰爭的抵觸情緒。作品在對人類戰爭本相的透視中,呼喚的是對個體生命具體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細節幸福的獲得。這種來自心靈深處真實而樸素的歌唱,是對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關 懷的闡釋,是先民們為後世的文學作品樹立起的壹座人性高標。

《毛詩序》雲:“《擊鼓》,怨州籲也。”鄭箋以《左傳·隱公四年》州籲伐鄭之事實之。姚際恒《詩經通論》以為“與經不合者六”,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之事,在衛穆公時。今以為姚說較《毛序》為合理,姑從姚氏。

第壹章總言衛人救陳,平陳宋之難,敘衛人之怨。結雲“我獨南行”者,詩本以抒寫個人憤懣為主,這是全詩的線索。詩的第三句言“土國城漕”者,《鄘風·定之方中》毛詩序雲:“衛為狄所滅,東徙渡河,野居漕邑,齊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營宮室。”文公營楚丘,這就是詩所謂“土國”,到了穆公,又為漕邑築城,故詩又曰“城漕”。“土國城漕”雖然也是勞役,猶在國境以內,南行救陳,其艱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從孫子仲,平陳與宋”,承“我獨南行”為說。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猶之可也。詩之末兩句雲“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敘事更向前推進,如芭蕉剝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寫安家失馬,似乎是題外插曲,其實文心最細。《莊子》說:“猶系馬而馳也。”好馬是不受羈束、愛馳騁的;征人是不願久役、想歸家的。這個細節,真寫得映帶人情。毛傳解釋壹二句為:“有不還者,有亡其馬者。”把“爰”解釋為“或”,作為代詞,則兩句通敘營中他人。其實全詩皆抒詩人壹己之情,所以四、五兩章文情哀苦,更為動人。

第四章“死生契闊”,毛傳以“契闊”為“勤苦”是錯誤的。黃生《義府》以為“契,合也;闊,離也;與死生對言”是正確的。至於如何解釋全章詩義。四句為了把葉韻變成從AABB式,次序有顛倒,前人卻未嘗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應該是:

執子之手,與子成說;死生契闊,與子偕老。

這樣詩的韻腳,就成為ABBA式了。本來“死生契闊,與子偕老”,是“成說”的內容,是分手時的信誓。詩為了以“闊”與“說”葉韻,“手”與“老”葉韻,韻腳更為緊湊,詩情更為激烈,所以作者把語句改為這壹次序。

第五章“於嗟闊兮”的“闊”,就是上章“契闊”的“闊”。“不我活兮”的“活”,應該是上章“契闊”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會也。”“於嗟洵兮”的“洵”,應該是“遠”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闊”的“闊”。“不我信兮”的“信”,應該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說”而言的。兩章互相緊扣,壹絲不漏。

“怨”是《擊鼓》壹詩的總體格調與思想傾向。從正面言,詩人怨戰爭的降臨,怨征役無歸期,怨戰爭中與己息息相關的點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個生命的丟失。從反面言,詩作在個體心理,行為與集 體要求的不斷背離中,在個體生命存在與國家戰事的不斷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實幸福對戰爭的殘酷的不斷顛覆中,流顯出壹份從心底而來的厭戰情緒。這壹腔激烈的厭戰之言,要爭取的是對個體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細節中的切實幸福。

創作背景:

關於這首詩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壹種是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衛國公子州籲(前人亦稱“衛州籲”)聯合宋、陳、蔡三國伐鄭。另壹種是清代姚際恒認為此實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而被晉所伐之事。今人多以為姚說較為合理。

關於佚名:

佚名亦稱無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於古代或民間、不知由誰創作的文學、音樂作品會以佚名為作者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