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壹系列中國古代詩歌獨有的,在創作時的格式、音律等方面所應遵守的準則。
釋義詩、賦、詞、曲等關於字數、句數、對偶、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則。
出處《大唐新語·孝行》:“復讎禮法所許,殺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心,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人成復讎之誌,赦之虧格律之道。”
示例“復讎禮法所許,殺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心,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人成復讎之誌,赦之虧格律之道。”
四大要素用韻、平仄、對仗、字數。
造句
1、格律耶爾幹酪氣孔多是由於通風所致。
2、如今我們所認為好文筆幾百年前不壹定會為人所賞識,那時人們擺著巨大的枷鎖以格律節奏修辭俏麗雕琢文字。
3、格律學裏,韻文之有節奏感而顯要的重讀音節,通常有規則交替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