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面向全國網友征集的“賀知章動漫形象征集活動”正式啟動。本次活動以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為創作原型,旨在用文化創意和現代科技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大家加入到傳承優秀中華文化的熱潮中,激活賀知章文化的生命力量,把“賀知章”打造成杭州市蕭山區的文化金名片。
尋找愛動漫的妳
活動背景
據歷史記載,盛唐大文豪賀知章出生於越州永興,即今天的杭州市蕭山區蜀山街道。賀知章是當時蜚聲長安的“吳中四士”之首,其政治、文學、書法都取得了極高的成就。他的詩作《詠柳》《回鄉偶書(二首)》是唐詩啟蒙的必背篇目,被語文教科書收錄,膾炙人口,在老百姓中廣為流傳。賀知章的故鄉蕭山是浙東唐詩之路、大運河詩路、錢塘江詩路這三條詩路的匯集地,也是全國唯壹同時與三條詩路文化帶均有關聯的區縣。
近年來,浙江省積極推進詩路文化帶建設,以“詩”串文(文化)為主線,以“詩”(詩詞曲賦)為點睛之筆,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激發創新創業活力,著力打造浙東唐詩之路、大運河詩路、錢塘江詩路和甌江山水詩路“四條詩路”文化帶,著力彰顯詩路文化的重大歷史價值、文化價值、經濟價值和時代價值,深化推進新時代文化浙江工程,加快打造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份相適應的新時代文化高地。
投稿須知
1、征集時間
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5日止
評選時間:
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進行線上投票初選,選出100件作品
2021年5月28日前組織專家復評,選出金獎、銀獎、銅獎作品13件
2、征集要求
動漫形象設計需包含“賀知章”人物文化的設計理念,創意不限,主題不限;
具有較好的設計寓意、鮮明元素及象征意義,具備壹定的針對性,能夠通過形象名稱或形象聯想到,能充分體現“賀知章”人物形象;
請盡可能豐富動漫形象的設定,如形象故事、經歷、外貌神態等,使其更加鮮活靈動;
具備人文傳承和獨特商業氣質,應具有擬人化的特征,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制作,並能夠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地顯示,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並便於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配套;
具備足夠強的延展性,以便後期進行衍生產品開發。
3、技術要求
作品形式統壹為電子稿,參賽稿件畫幅尺寸不低於A4幅面(210mm×297mm),分辨率不低於300dpi,顏色模式為CMYK,以JPG格式提交。每份參賽作品須包含:
1、作品名稱及創意說明;
2、IP形象主圖;
3、能體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或表情個或3個以上。
4、獎項設置
本次活動設金獎1名獎金8000元人民幣、銀獎2名獎金各3000元人民幣、銅獎10名獎金各1000元人民幣。
獎項名次結合網友投票(50%)+專家評審投票(50%)評審決出,頒發獎金及獲獎證書。
5、參與方式
所有作品投稿請以JPG圖片形式提交征集活動H5,文件名以賀知章動漫形象設計+個人姓名/團隊名稱+聯系方式命名,提交至征集活動H5。
參賽者需保留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文件,最終獲獎者需提供源文件,以方便進行修改完善和印制。
評委介紹
常虹
常虹(JoeChang),魯迅美術學院版畫系畢業,1988年留學日本東京多摩美術大學研究生部,1997年起任加拿大國家電影局(NFB)動畫導演。2002年回國,創建中國美術學院動畫專業,第壹任動畫系主任、曾任傳媒動畫學院副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2009年9月起任浙江工業大學藝術學院院長、教授、碩士生導師。目前為獨立動畫藝術家、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教授、杭州青綠文化科技公司藝術總監。
聶峻
聶峻,著名漫畫、繪本作家。多年來持續創作了《我街》《丟丟》《向日葵男孩》等壹系列作品,先後在中、法、美、意等國出版發表。陸續獲得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最佳漫畫獎及最佳創作者或團隊獎,金龍獎最佳漫畫金獎,入選“原動力”中國原創動漫扶持計劃,第十三屆全國美展獲獎提名,入圍艾斯納國際漫畫獎。受邀參加2008奧組委福娃吉祥物設計小組,北影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祖寶動漫創辦人。
十九番
十九番原名魏晨耕,中國潮玩藝術家、漫畫作家,“輕藝術”的倡導者。其漫畫代表作《兔子幫》以中國傳統文化“嫦娥奔月”及“月宮玉兔”為故事背景,創造了壹個融合書法、道家思想和功夫的童話世界,2007年連載至今,***出版了37本,總銷量超過500萬冊,是中國大陸第壹部由長篇漫畫改編成動畫片的作品,並被迪斯尼購買播放。
特別聲明
1.所有參賽作品內容須為原創,作品未在報刊、雜誌、網站及其他形式公開發表,入圍及獲獎作品壹經發現存在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獲獎證書,侵權人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2.所有參賽者須是參賽作品合法擁有者,具有自主版權,合法使用圖片資料等素材,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作品使用了已有專利、第三方商業素材(如字體、圖片)等,須在“設計說明”中明確告知並保證擁有該素材的使用權;
3.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獲獎作品所有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自獲獎通知發出之日起,主辦單位有權合法使用獲獎作品。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使用權、發布權、處分權,並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作者具有對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權。如獲獎作者放棄履行相關版權轉讓的義務,則視為主動放棄相應獎項;
4.未獲獎作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主辦方及承辦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外泄未獲得授權作品的源文件;
5.作品壹經提交,將視為參賽作者同意並遵守比賽相關規定,若作品在參賽期間,或後續開發使用中其著作權存在爭議,主辦方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提供作品的參賽者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投稿者須仔細閱讀以上條款,凡參與投稿者,即視為其已同意本次征集的各項規定;
7.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